新闻甫出,网上板砖一片,其主要理由不外乎是,对于领着国家俸禄的公职人员来说,廉洁从政,不以权谋私,是对担负公务者最起码的道德要求,现在反而成了表彰奖励的条件,这与公民以“从来没有偷过东西”、“从来没有杀过人或‘监守自盗’为条件索要奖励何异之有?”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当然,更多的网友担心,“廉洁年金”如果监管不力,使用不当,很可能会滋生新的腐败,甚至演变为公职人员的另类福利。
不过,我觉得也应该看到建立廉洁年金制度的积极一面。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是:对于“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的公职人员,退休后将给予奖励,不是比光在口头上和书面上“讲廉”更能调动广大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积极性么?虽然因此要增加一笔奖金开支,但我想,如能继续加大反腐力度,从挽回的经济损失里拿出几小数就够了吧?
多年前漫画家王健画了三位受表彰的干部,分获“无亏损奖”、“不贪赃奖”、“不损公奖”,我也以为这是“降格以求”。但这么多年来,竟不断看到许多贪官受奖,以及花钱买个“十佳”当当,假如有人愿意争取“不贪赃奖”,愿意当不吃请不受贿的“楷模”,就应该鼓励,这样的人越多越好,怕就怕会算计的人认为这些奖励远不如自顾去贪脏枉法来得实惠也。
还是说反腐吧。前几年一些地方也出现过一件新事物,即表扬“廉内助”。我当时也不以为然,自然也说出一片理由。不过这几年先后一些热点新闻开我眼界,启我思路:某地一位首长,据说因“内助”不廉,闹得锒铛入狱,无期徒刑;又某地“第一夫人”,因不廉而丧身,使那位首长失去了“内助”。亡羊补牢,提倡“廉内助”,总比有意无意怂恿“贪内助”为好,设想组织起一个“内助协会”来推进“廉内助活动”,似是利多弊少。
回想大跃进时期,就是因为搞浮夸的有奖,讲实话的获罪,一时弄得漫天夸口,大放卫星,以致连年饥荒,民穷财尽。鉴于这样的惨痛的教训,即使设一个“不虚报奖”又有何妨?假如设立个“不乱收费奖”、“不乱罚款奖”、“不乱摊派奖”;结果虽不能杜绝但可大大减少“三乱”之危害,我也举双手赞成。
当然光设奖不行。按照有奖有罚、奖罚分明的奖惩原则,也要有相应的对犯重大错误或发现腐败行为的处罚规定才好。
建立廉洁年金制度的设想是好的,具体做法可以在实践中不断修正补充,经过试点,逐步推广。这比起只一味提倡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或与只与其签个什么廉洁自律责任书来,是上个台阶了。
但关键是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机制,对制度的执行和奖惩的兑现,让公众有权进行认真的严格的监督;不容易有“猫儿腻”。倘若做不到这一点,本文围绕“廉洁年金”所设想的美好一切,就难免成为乌托邦幻想了。
只是,从来都奉公守法的老百姓上哪儿领奖去呢?
文/王志顺
来源:红网
作者:王志顺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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