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思雨 曹又双(重庆大学)
明明好好活着却突然发现自己“被死亡”,厦门一女子璐璐日前发现自己在网络上“被祭奠”。“人还活着却被人网络祭奠4.3万次”话题登上微博热搜。(11月21日 极目新闻)
在网络上为过世的生灵献花点蜡,或是创建网络纪念馆,以数字化的方式书写自己的悼念之情,网络祭祀不仅低碳环保,而且有利于记忆的保存。因此,它也成为了不少网民致敬已故先烈,追忆过世亲朋的重要方式。在特殊时期,这种不受时空条件限制的祭祀活动更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但网络祭奠纵有千般好,其中滋生出的乱象却不可忽视,亟待规范。
以璐璐的遭遇为例,明明正常生活着,却被建立了用以祭奠的网络纪念馆。不仅如此,璐璐的个人信息还在纪念馆中被展览,其声誉权和肖像权遭到了严重侵犯。其实,不仅仅是璐璐,伴随着网络祭祀活动的“声势壮大”,“恶意上传他人照片给活人建网墓”“祭祀品套路收费”“借名人、烈士‘吸金’”等网络祭祀乱象层出不穷,给许多网民都造成了困扰。
网络祭祀乱象缘何而起?说到底,还是逃不开一个“利”字。对于制造乱象的网络祭祀平台而言,网友的哀思不过是它们敛财的工具。只要能从中获利,这些平台不在乎收到的信息是否真实,一个活生生的人是否“被死亡”。为了更好地牟利,这些网络祭祀平台还出品一系列豪华贡品诱导消费。尤其在相关管理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这些平台就更加有漏洞可钻。
“利”字旁边一把刀,谋利需要行正道。璐璐女士向法院申诉后,经法院审理判定相关平台没有担起信息核实之责,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可见,一时之利不可取,网络祭祀平台应该把目光放得更加长远,担负起主体责任,对于各类网络祭祀乱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当然,不仅仅是网络祭祀平台需要依法担责,相关部门也应当完善网络祭祀方面的法律法规,织密监管之网,把“乱象”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
来源:红网
作者:黄思雨 曹又双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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