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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营销短信成“生意”,遏制商机源头是王道

来源:红网 作者:李莹 编辑:刘昱 2022-12-05 21: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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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莹(苏州大学)

每年“双十一”“双十二”,各路商家都会忙不迭地展开“短信攻势”,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堪称海量的广告信息。当然,用户也可以通过相关渠道退订或者举报未经允许发送的短信。有记者近日暗访发现,在一些互联网等平台,部分职业举报人发布模板化举报教程、宣扬举报获利,教学收费从数百元到上万元不等。(12月5日 光明网)

垃圾短信对消费者造成了骚扰,消费者自然可以通过投诉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举报营销短信成了一门生意,甚至某些职业举报人在获取不当利益后,还在互联网平台公开招聘代理,采取收费授课等方式,将职业举报扩大队伍化,更加疯狂地牟取此类不当利益,这本质上是在滥用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进一步讲,职业举报人将同一举报内容同时发给通信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多个部门,相同内容的重复举报还可能增加行政成本,侵占行政资源,耽误其他群众正当的权益申诉。

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在谴责职业举报人的同时,我们更要理清,是选择垃圾营销短信的商家与短信服务商为“苍蝇”提供了商机。《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但在现实利益的诱惑下,一些商家与短信服务商常常会在没有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就大量发送营销信息。因此,职业化举报也就有了可乘之机,两者都不得不为此种行为买单。

因而,若想治理举报营销短信职业化,必须从商机的源头下手。首先就应要求被投诉的商家与短信服务商守法经营,严格遵守法律相关规定。商家不制造营销短信,短信发送服务商也不为商家滥发短信提供服务,如此,消费者不被骚扰,职业举报人自然也就没有机会举报牟利。若是自身经营方式本就不当,面对此类举报只能花钱了事,无疑是在“鼓励”此类不当行业发展,终将反噬自身。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应当采取措施,对进行此类垃圾营销的商家和短信服务商予以警告或处理。若商家和短信服务商在正当渠道受到了处罚,且很可能此类处罚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高于营销短信带来的利益,也能遏制垃圾短信,并且缩减职业举报的“市场”。

举报投诉是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但举报的出发点应当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肃清社会秩序。如果举报变成一种生意,并带来某些不良影响,就是在钻漏洞,是对社会秩序的扰乱。因此,对于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举报,应当予以支持,但对于以牟利为目的的恶意举报,则要有措施加以遏制。

需要强调的是,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商家和短信服务商都遵纪守法,用正当方式营销,不用垃圾短信轰炸消费者,职业举报人自然就无法钻空子谋取不当利益,消费者也能免受骚扰。

来源:红网

作者:李莹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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