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银玉(重庆大学)
近日,一张由6人签字并按手印“生死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据悉,上海一网吧宣称,今年春节期间,顾客在门店消费21天只收费300元,但前提是需签订协议,承诺“上网如果出现意外与网吧无关。”1月6日,网吧负责人称“生死协议”系自己恶搞伪造,目的是吸引客流。(1月6日 极目新闻)
此前,就网吧“生死状”,有网友称网吧老板21天只收300元的做法很大方;也有网友质疑上述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还有不少网友前去咨询该活动,多家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然而,直到网吧负责人发声承认伪造,网友才明白这是乌龙一场,说到底只是商家哗众取宠的虚假广告行为。
笔者认为,此次“生死状”恶搞引流实际上是一种消费公众注意力资源和媒体平台的资源的行为。虽然公众对于“生死状”的讨论并非毫无意义,但在信息社会,公众的注意力早已不是简单的个人选择,而是一种宝贵的公共资源。利用虚假的、泛娱乐化的信息吸引眼球,肆意浪费、过度透支或者占用公众的注意力,势必会导致真正需要得到关注、有讨论价值的信息被忽视,削弱注意力资源的正向价值。
就此事件而言,网吧负责人以顾客的口吻拟此“生死状”,并模仿顾客“签字按押”,让网友以为见识到了现实版的“生死状”,故许多网友对该“生死状”的有效性进行讨论,并对此现象的后果表示担忧,提醒老板签“生死状”并不能撇清法律责任,各媒体也关注着此事的最新动向。然而事后才知“生死状”实际上只是网吧负责人为了吸引流量自导自演的“恶搞”行为,这对于公众而言,无疑是一种注意力资源的浪费和情感的欺骗。
而且,除了消费网友的注意力,该“恶搞”行为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警力资源的浪费。据网吧负责人称,警方已向他调查此事。近年来,年轻人在网吧通宵上网猝死的案例屡见不鲜,如果网吧负责人因签订一纸“生死状”就对顾客的人身安全弃之不管,势必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所以警方不可能对此事置之不理。当然,仅此一事可能不至于导致警力资源的过度浪费,但如若因流量效应引起其他网吧的模仿,那无疑是为警方徒增麻烦和辛劳。
事实上,社会并非容纳不下吸引流量的营销行为,但营销也应该把握好边界和尺度,以真诚的态度对待受众,避免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如此才能真正获得稳定、持续的流量,留住顾客,留住声誉。
来源: 红网
作者:贾银玉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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