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2月11日,海南三亚,一段吉阳区城管人员执法的监控视频引发网友关注。画面显示,一个小男孩正趴在店铺门前的桌子上写作业。这时,四五个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向他走来,其中一人朝小男孩摆了摆手,示意他离开,并把桌子折叠起来收到了路边的执法车辆上。不少网友质疑,这样没收是否合理合法。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应称,目前全市都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商铺黄线外面一般不允许摆放东西。(2月14日 极目新闻)
一位小学生在店铺门口认认真真地写作业,妈妈一边照看商铺一边照看孩子。这样的场景在所有路人的眼睛里看到的都是温馨,都是温暖。而在城市管理人员的眼睛里看到的则是“秩序混乱”。城市管理需要有“共情”,为何城市管理人员与普通市民面对“相同的场景”会有不同的感受?当然,城市管理人员的角度是城市管理,可是,当我们的“管理标准”与“市民感受”之间是天壤之别的时候,那么也就意味着我们的“管理标准”是存在问题的。
出于创建文明城市的角度也罢,出于城市秩序井然的角度也罢,都需要知道的是,城市是需要有烟火气息的,城市管理不该容不下“店铺前的一张书桌”。民生连着民情,民情反映着民生。其实,类似的情况在我们的社会上是一种真实的存在,不是所有人家的孩子都能“在空调房间里写作业”“在干净整洁的家庭里写作业”。那些为了生活四处打拼的人,那些依靠小营生养家糊口的人,往往需要让孩子在艰难的环境里一边学习一边成长。我们看到过多少“在鱼摊边写作业的孩子”“在菜摊前写作业的孩子”?他们努力的模样,他们刻苦的模样,打动了多少人柔软的内心?
人的生活状态不同,也就有了不同的“不容易”。城市管理首先应该是“为了人民管理城市”,而不能只是“为了城市而管理人民”,说到底我们管理城市是为了“让人民更好生活”。这就需要城市管理人员多些“共情的态度”,不能教条地管理城市,而让城市失去了温情。
就拿这起事件来说,假如城市管理人员能够“换位思考”,接不会简单粗暴地没收孩子的书桌和板凳,即便需要引导,这个引导也是需要善意的,可以讲清楚道理,可以劝说孩子把书桌搬到店铺里,而不是无情地没收走。一张书桌不值钱,一把凳子也不值钱。问题是,这样的执法显得一点都没有人情味。再说了,是“在店铺外写作业”不文明,还是“写作业的孩子”不文明?而且需要知道的是,文明城市的街边,不该容不下“店铺外的一张书桌”。
“学生店铺前写作业”,何尝不是一种城市该有的烟火气息?这才是真实的生活场景。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钟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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