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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震楼纠纷”,不能只解决“震楼器”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胡书铭 2023-10-24 08: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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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不久前,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被告通过网购“震楼器”制造噪音“报复性扰民”而引发的邻里纠纷案。结案后,法院向某电商平台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电商平台依法整治通过网络销售“震楼器”的行为。平台收到司法建议后,迅速采取措施,下架了全部“震楼器”相关产品。(10月23日 《人民法院报》)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震楼纠纷”,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此案经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热议。值得点赞的是,法院不仅判处了这起案例,而且还主动作为,向这起案件涉及的“震楼器”的网络销售商发出了司法建议,让其下架了“震楼器”相关产品。确实,以噪制噪不可取,遇到“噪音纠纷”,依靠“震楼神器”的以牙还牙,是十分不明智的做法,只会让矛盾纠纷更加严重。

法院之所以发出司法建议,他们的说法也很简单,那就是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纠纷”的发生。主动作为虽然好,没有了“震楼神器”,市民遇到此类纠纷的时候,也就买不到“震楼神器”了。可是,别说只是一家电商平台下架了“震楼神器”,即便所有的电商平台都下架了“震楼神器”,是不是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又何况,即便电商平台全部下架了“震楼神器”,只要“市场需求”存在,也难免会有“卷土重来”的现象。

当然,“震楼神器”一定要整治,因为这种产品本身就违背了公序良俗,说严重点这就是违法产品,必须实现厂家不敢生产,商家不敢销售,市民不敢购买。但是,解决掉了“震楼神器”,也还是没有解决好“震楼问题”。或者说,解决“震楼纠纷”,不能只解决“震楼神器”。

为从源头上解决“震楼之害”,实际上真正需要解决的是“安宁权益”。人们之所以购买“震楼神器”进行“以牙还牙”,还是对“安宁权被侵犯”的反感。一个方面是,需要以案释法提升市民素养,不能因为自己的生活而“惊扰了他人的生活”;一个方面是,要从法律法规的角度,严厉打击“生活噪音”“邻里噪音”,要制定“生活噪音”的科学标准,要能够让法律成为“生活噪音”的消声器,也就是说对于“邻里制造生活噪音”也能用法律惩罚到位。

“震楼”的源头远不止一个“震楼器”,让人们敬畏安宁权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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