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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虚假用工”架空残疾人就业政策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张瑜 2023-11-09 14: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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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

“为了我手中这张残疾证,一些企业甚至愿意让我们白拿工资,就是为了免交残保金。”持有重度残疾证的盲人徐大强(化名)对记者表示。据知情人士透露,有的大企业每年应交的残保金高达百万元。(11月8日《新京报》)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提供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岗位,否则,用人单位就要缴纳相应数额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家出台这项制度安排的主旨是,让企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而如今,有不少企业,打起了“租用”残疾证的“歪主意”,其实是“虚假用工”,并非提供真正的就业岗位。

尤其是,企业员工较多的企业,若不设置相应的残疾人岗位,需缴纳数额可观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企业采取“虚假用工”的方式来招收残障人士,让残疾人“吃空饷”,根本不用到岗,工资与社保按当地最低标准发放与缴纳,企业还能获取一笔“额外”收入。

值得关注的是,在虚假挂靠残疾证背后,是一个由用人单位、劳务公司、蛇头和残疾人共同构成的“产业链”。其中,每个环节都能产生利益,一张残疾证挂靠完毕后,企业会向劳务公司付一笔服务费,而劳务公司又会向蛇头发放一笔提成,甚至还存在“一证多挂”,多企业名下挂着同一张残疾证、同一位残疾人。

若站在劳动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来审视,虚假挂靠残疾证的性质属于“骗取”,且因为残保金带有一定的税收属性,用人单位这种行为,将可能面临补缴滞纳金、行政处罚等,情形严重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残疾人而言,因为没有建立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挂靠所得也可能被判罚为非法收入,会被追缴,甚至会被吊销残疾证件。

残疾证虚假挂靠成风,这种看似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双赢”的模式,不仅违背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设计的初衷,无情地肢解和架空了国家公共政策,严重挤压残疾人正常上岗就业,同时也反衬出残疾人目前就业窘境,很多企业仍不愿意录用残障人士,给这个特殊群体融入社会设置了屏障,更为重要的是,也暴露出残疾证在使用和监管方面存在着诸多的制度性漏洞。

鉴于此,一方面,税务、残联职能部门要协调联动,严格年审机制,堵死制度漏洞;与此同时,强化执法力度,依据劳动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虚假用工”的企业,进行严惩重罚,让这类用人企业得不偿失;此外,还要从改善残疾人就业环境入手,比如,中央和地方要拨付相应公共财政资金和残保金,提供相关就业咨询、开展免费职业培训等。通过综合施策,破解残疾人“假就业”的问题,从而真正实现残疾人公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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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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