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近日,多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在青海格尔木市东台吉乃尔湖游玩时,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收取费用——如果要通过一条小河沟进入景色更美的内圈,就要按照一条船398元(能装2-3人)的标准付费。7月10日上午,格尔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记者,这些收钱的人属于黑导游,目前已被多个部门联合执法查处,相关处理结果稍后将公布。(7月11日 上游新闻)
从图片和视频上来看,被收取398元“过沟费”的地方,确实是个“小水沟”,也没有多宽,只是“要想此路过,需要留下买路财”。一名游客,面对“过沟费”感觉不值得,找了一处水面狭窄的地方,搭了块木板跳了过去,结果木板被收费人员拖走扔掉。398元“过沟费”,地方旅游别在小河沟里翻船!
“过沟费”的收取,是因为“对面是风景”,想要到对面去看风景,就需要越过这个“小河沟”。在媒体曝光之后,当地有关部门回应:是“黑导游”干的,目前已经成立了联合执法组进行查处。说句实在话,当地有关部门的回应是迅速的,启动执法也是迅速的,而且是联合执法,所涉及的部门一股脑儿的都出动了。面对如此强大的“执法力量”,398元的“过沟费”自然会是魂飞魄散。问题是,守护地方的“旅游名誉”“旅游招牌”为何非要等着媒体曝光?为何非要等着游客愤怒?“黑导游”确实黑,假如他们当时不是狮子大开口,而是“小抿一口”,收个几块钱,或者十多元,也许就不会出现今天的舆情。可是,即便只是“小抿一口”就没有问题吗?398元“过沟费”,不是“黑导游”一个人的错。
“黑导游”当然有错。而管理不好“黑导游”是不是也是错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一个地方的监管部门这么多,连几个“黑导游”都管不住?到底是没有发现“黑导游”,还是发现了“黑导游”没有当回事?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既然媒体曝光后,能够“第一时间组成联合执法组”,那么这样的执法组为何不能跑在媒体曝光的前面?或者说,“过沟费”这样的乱收费,如果媒体不曝光的话,还去执法不?
其实,涉及“黑导游”的案例很多:强买强卖的,恐吓威胁的,把游客带到黑店上游客成为“被宰的羔羊”的,比比皆是。而哪一次不是游客愤怒了,媒体曝光了,执法部门才去“查处了”?维护地方的旅游品牌岂能如此被动?眼下是一个旅游经济火热的时代,要实现“来了不想走”“来了还想来”,而不是“来了就后悔”“走了再也不来”,旅游经济不是一锤子买卖。
398元“过沟费”,地方旅游别在小河沟里翻船,这不是“黑导游”一个人的错,“煞风景”的傻事别再干了!做坏事的是“黑导游”不假,但是管不好“黑导游”也是错!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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