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祎陈(南京师范大学)
在网购日益普及的当下,“7 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本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一道有力防线,然而,却被一些心怀不轨之人视作“商机”,用以谋取非法利益。近日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的网购退货诈骗案中的犯人高某,多次利用“买真退假”的手段,试图瞒天过海,骗取退款,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背了诚信原则,更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
“7 天无理由退货”的初衷,是给予消费者在网购中一个“后悔权”,让他们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对商品进行评估和选择。但这绝不是某些人肆意妄为、违法犯罪的借口。高某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网购平台商家的利益,也破坏了整个网购市场的公平与秩序。
对于商家而言,此案也是一记沉重的警钟。在追求销售业绩的同时,绝不能忽视退货环节的管理。正如承办检察官所指出的,商家在收到退货时疏于验收,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这就要求商家必须完善退货流程,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对退货商品的查验能力,不能让“退货”成为诈骗的漏洞。
同时,快递站作为网购交易的重要衔接环节,也应当肩负起相应的责任。检察机关主动向快递站宣讲退货骗局案例,督促其做好退货验收工作,这一举措十分必要。只有各方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堵塞漏洞,让“7 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不是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
从更广泛的社会层面来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妄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财富,最终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消费者要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让网购成为便捷、可靠的消费方式,而不是充满欺诈和风险的陷阱。
总之,“7 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应当是消费者的合法保障,而非诈骗的温床。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商家的自律、快递站的尽责以及消费者的诚信,才能构建一个健康、有序的网购生态。
来源:红网
作者:石祎陈
编辑:颜新武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