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宣喆 (新乡医学院)
同一人要当40家医院的院长,着实是让网友们闻所未闻。近日,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政府任命罗某为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并兼任县域医共体内其余39家医院院长。面对公众的关注与质询,怀集县人社局3月6日发布说明指出:“罗某兼任县域医共体分院法定代表人符合相关政策证据。”而县卫健局更是明确表示:“他不参与其他医院具体管理,只领一份工资。”(3月8日《南方都市报》)
引发社会各界好奇的“医共体”政策,其实在医药卫生界早已屡见不鲜。所谓“医共体”,又称“医联体”,是我国政府在持续推进分级诊疗的基础上探索出的一种新型医疗体系:它以县级总医院为龙头,打破传统医院运营壁垒,整合县乡两级医疗卫生资源与技术,旨在由资源互通、人员流动、信息共享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逐步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为基层患者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理清了“医共体”概念,那接下来就必须回应关键问题——如果罗某不参与众多分院的实际管理,那么设置这个职务的意义何在?
其实,设置类似罗某的“医共体法人代表”意义重大。在医共体模式下,上级医院牵头帮扶下级医院,定期委派人员前往基层坐诊、培训、代教;下级医院也会定期安排本单位人员前往上级医院学习、进修、出诊;并且以“互联网+医疗”的方式建立上、下级医院沟通联系,进而做到患者在两级医院间无缝转诊。这意味着罗某作为总负责人,必须在不干涉各个分院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制定医共体发展规划战略、监督医疗服务质量、协调人员流动、均衡资源利用,以一个居中调度的责任人身份,维持“医共体”这个基层分级诊疗小循环的通畅。
然而政策虽好,在执行过程中却难以忽视人的问题:一方面,上级医院人员前往基层坐诊,容易不分病情轻重将患者转至本人所在医院,致使乡镇医院业务下滑,职工福利待遇受损,长此以往下级医院医务人员流失,就诊人次下降,让原本的“送医下乡”反而变成了“吸基层的血”;另一方面,上级医院领导作为医共体总负责人本不负责下级事务,却又怕担责,所以往往越过政策,强行将各分院纳入自己的管理体系,以至医共体管理陷入责权不明、互相推诿的行政困境。
分级诊疗持续推进势在必行,而各级医院的水平差异又客观存在。因此想要建设好医共体,必须要让负责人、参与者的主观能动性与政策本身的客观规律性相适应,在相互配合协调中消除彼此“短板效应”。相关政府部门在施政过程中要以强有力的监管收紧权力的绳子、扎紧资金的口袋,避免医共体责任人在行政上徇私舞弊、财政上贪污腐败、管理上进退失当。同样医共体责任人也要及时了解情况、适时调整人员、主动有力协调,坚决避免县级医院对乡镇医院的“二次虹吸”,让分级诊疗、整合医疗的资源、技术充分发挥优势,得见真功实效。
做好基层工作实属不易,守护基层健康任重道远。相较于网络上关涉此事的争议,笔者除了为这位新上任的罗院长说几句公道话,更希望他能在这一年试用期内带领好怀集县医共体——怀集县医共体法定代表人罗某必须清楚认识到,自己肩上担负的绝非一纸公文上罗列的40个职务,而是“将40股劲儿拧成一股使”的沉甸甸的责任——带着这份责任,以求实负责、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为县域医共体提升怀集县人民健康福祉的民生大考交出令群人民群众满意的“成绩单”。
来源:红网
作者:邱宣喆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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