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子怡(华东师范大学)
10月12日,辽宁省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东北雨姐”直播带货的红薯粉条事件,处罚了生产商朝阳县六河粉条制造有限公司,责令其停产停业,并罚没671.76万元。调查显示,该公司生产的红薯粉条未检出红薯成分,掺有木薯淀粉,配料表存在虚假标注。而“东北雨姐”所属的本溪雨姐传媒有限公司也因虚假宣传被罚165万元,责令限期整改。这起事件暴露了从主播到供货商,直播带货产业链上的问题。
事件源于一位打假博主的揭露,他指出在“东北雨姐”直播间购买的红薯粉条无红薯成分,迅速引发热议,并将东北雨姐此前推广的稻田蟹造假事件再次推上舆论焦点。
这一事件并非个例。根据《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头部主播涉及虚假宣传的舆情占比为44.76%,位居第一。直播带货作为基于信任的消费模式,当主播推荐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虚假宣传理应让他们承担责任。尽管主播与供应商职责不同,但双方对产品质量负有不可分割的责任。
此次六河公司因虚假标注被处罚,表明监管已从表面扩展至供应链源头。这提醒我们,直播电商不仅依赖于主播的推荐,供应商也需为产品质量负责。直播行业要以诚信为本,这一原则应贯穿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个环节。
直播带货的迅速发展,让一些不法商家与供应商利用虚假宣传谋取短期利益,忽视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一些企业通过偷工减料降低成本,而主播未能严格审核产品,二者联手侵害了消费者。当供货商和主播为追逐利润而牺牲诚信时,整个行业的生态便失去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直播带货产业链复杂,涉及多个责任主体,但这些主体的责任界限目前尚不清晰。产品出现问题时,主播往往推诿称自己只负责推广,供应商则可能指责主播夸大宣传,双方相互推卸责任,这加剧了信息不对称性,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要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直播电商的全链条监管。首先,明确主播与供应商的法律责任,确保双方为产品质量承担责任。其次,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抽查与检验,确保产品从源头到销售环节的合规性。此外,直播平台也应建立有效的审核机制,杜绝不合格产品通过直播渠道进入市场。
作为新兴商业模式,直播带货已成为消费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其健康发展,必须从源头到推广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供应商和主播都守法合规。这不仅能够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助于提升行业信誉,推动直播电商更加透明、规范地发展。
来源: 红网
作者:凌子怡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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