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靈(上海交通大学)
李萌是贵州某师范类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在今年4月,她通过校招向一所私立中学投递了简历,经历多次笔试、面试,最终拿到offer并签订了三方协议,6月份还参与了跟岗实习,但到了7月,该中学却突然通知她:因为学校招生情况没有达到预期,用不了那么多教师,没有办法录用她。封面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在全国多地,同李萌一样,被拟入职学校以招生不足为由而“单方面毁约”的新聘教师不在少数。
学校以“招生未达预期”为由,单方面毁约已签约的新聘教师。这一现象绝非“无奈之举”,而是暴露了民办教育管理中存在的短视、失责与制度漏洞。
从学校角度来看,招生情况直接影响师资需求,面对生源不足的困境,学校选择减少招聘岗位似乎有其合理性。然而,这种合理性却建立在对新聘教师权益的忽视之上。教师招聘不应是学校的单方面行为,而应是基于双方信任与承诺的合作。学校在招聘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办学规模和招生预期,避免因招生波动而随意更改招聘计划。否则,这种短视行为不仅损害了教师的权益,也会影响学校自身的声誉和公信力。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对教师价值的轻视。毁约事件暴露出部分民办学校仍停留在“用多少招多少”的粗放用工层面。优秀的教师是教育质量的核心保障,其培养和稳定需要长期投入。成熟的学校,即使生源波动,也应视合格教师为宝贵的储备力量,用于培训、教研或提升教学质量,而非简单当作“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临时工。
对新聘教师而言,他们在招聘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些甚至拒绝了其他工作机会。如今,教师招聘的最佳时间段已经过去,他们损失的不止是机会成本。新聘教师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学校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毁约造成的损失。这不仅是对他们权益的维护,也是对教育行业公平正义的坚守。
从教育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此类事件多发也引发了人们对教师职业稳定性的担忧。学校招聘行为的随意性,不仅伤害了教师群体的感情,也让一些潜在的优秀人才对从事教育行业望而却步。教育部门应加强监管,规范学校的招聘行为,建立健全教师招聘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教师是教育的基石。学校单方面毁约,不仅是对新聘教师权益的侵害,更是对教育行业生态的破坏。当教师对学校失去信任,最终受损的是整个教育事业。不能再让“招生不足”成为管理失职的借口;保障教师的权益,就是保障教育事业的未来。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加强对学校的监督与管理,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公正、诚信的教师招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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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李佳靈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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