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得之 (湖南工业大学)
3月28日晚,中超联赛第3轮,上海海港客场3-3战平青岛西海岸。这场比赛中,贡献一射两传的19岁小将李新翔大发异彩。赛后,上海海港老将吕文君对其盛赞道:“小伙子真棒!继续加油,他就是海港的亚马尔!”(3月28日 《体坛周报》)
此事也引起了不少球迷的热议。然而,比李新翔个人表现更值得关注的是,他的崛起背后折射出的制度性变革——本赛季中足联推出的中超B名单制度,正在悄然改变中国足球的人才培养生态。
中超B名单制度的出台,从根本上解决了年轻球员“有潜力无舞台”的困境。该制度允许每支球队注册最多8名U21球员(2004年1月1日后出生),这些球员可以同时代表一线队出战中超联赛,又能参加中乙或U21联赛。这种“双轨制”设计具有多重突破性意义:
首先,它打破了长期存在的“注册壁垒”。以往,年轻球员一旦被注册到某级别联赛,就无法参加其他级别比赛,这导致许多潜力新星要么枯坐板凳,要么只能在低级别联赛“蹉跎岁月”。新制度下,像李新翔这样的球员既能在中超感受顶级联赛强度,又能通过中乙保持比赛节奏,实现阶梯式成长。
其次,该制度冲击了根深蒂固的“论资排辈”文化。B名单制度通过强制性的年轻球员使用规定,倒逼俱乐部改变用人观念。数据显示,本赛季中超U21球员出场时间同比提升47%,成都蓉城的艾比布拉(17岁)、上海海港的蒯纪闻(19岁)等新星都因此获得更多表现机会。
更重要的是,这一制度为青训体系注入了活力。以往,由于晋升通道不畅,许多俱乐部在青训投入上缺乏动力。现在,B名单制度让青训成果能够更快转化为一线队战力,形成良性循环。以山东泰山为例,该俱乐部本赛季已有5名B名单球员获得出场机会,其中3人完成中超首秀。
诚然,任何改革都可能伴随着新的挑战。浙江队18岁小将王钰栋的遭遇令人警醒:在第三轮比赛中,这位新晋国脚不仅攻入中超处子球,还制造了对手乌龙,但却在比赛的一次对抗中遭对手恶意犯规,导致脚踝严重受伤。这一事件暴露出中超B名单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两大隐患:
首先是过度使用风险。部分俱乐部为追求短期成绩,将年轻球员视为“即战力”。数据显示,本赛季中超U21球员平均每场跑动距离达10.2公里,比联赛平均值高出8%,但他们的肌肉疲劳指数却比成年球员高出23%。这种高强度使用可能导致两种后果:一是身体透支,增加伤病风险;二是技术定型过早,限制未来发展空间。
其次是保护机制缺失。年轻球员在高强度对抗中往往处于劣势:一方面缺乏经验,自我保护意识不足;另一方面,对手有时会针对性地采取“杀伤战术”。本赛季至今,中超U21球员场均被侵犯次数达3.1次,比联赛平均值高出40%,但裁判对这些犯规的判罚尺度却相对宽松。
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成长环境的失衡。许多年轻球员在获得机会的同时,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有中超俱乐部青训总监透露:“有些孩子一场比赛发挥不佳,就会陷入长时间的自我怀疑。”这种心理波动如果得不到及时疏导,可能影响其长期发展。
所以笔者认为,要让B名单制度真正发挥应有作用,需要构建全方位的保障体系:首先,需改善裁判判罚尺度。对于恶意犯规行为,中超裁判部门应实施更严格的判罚,以震慑那些故意伤害球员的行为。同时,通过培训提升裁判的专业水平,确保他们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比赛规则。其次,要建立青少年球员保护机制。中超俱乐部和联赛管理层应设立专门针对青少年球员的保护规则和措施,包括定期的健康检查、心理辅导以及合理的参赛安排,以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展。最后,各俱乐部还需提升球员自我保护意识。球员应接受自我保护的教育,学会在比赛中避免高风险的冲突,增强体能和对抗能力,以及提高心理调适能力,从而减少受伤的风险。
中超B名单制度的实施,展现了中国足球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的决心。但必须认识到,年轻球员不是“速成品”,而是需要精心培育的“潜力股”。在英格兰,92班成员用了4年时间才从青训学员成长为英超主力;在日本,久保建英在18岁时选择租借到马洛卡历练,而非急于在豪门担纲。这些成功案例都说明:合理的成长节奏比揠苗助长更重要。
中国足球需要的不是昙花一现的天才,而是能够持续闪耀的群星。当我们为李新翔们的精彩表现喝彩时,更要为他们构建可持续的发展环境。唯有将“保护”与“培养”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才能让中国足球的振兴之路走得更稳、更远。
来源:红网
作者:陈得之
编辑:刘经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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