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走私淫秽漫画案引热议,舆论为何争议判得有些轻了?

来源:红网 作者:谢小瑞 编辑:吴海刚 2025-05-29 17:36:52
时刻新闻
—分享—

0d9d2ffa-c0bd-44cd-aa4f-260e23d19e0e.jpg

□谢小瑞(西南科技大学)

近期,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走私淫秽物品案引发社会关注。女子李小美(化名)组织拼团走私境外淫秽漫画 2000余本获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本案主审法官张勇介绍,李小美的行为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核心在于其明知所购漫画包含大量淫秽内容,仍通过互联网联络、分拣并组织邮寄,以牟利为目的实施传播。本案中,李小美主动承接团长职能,频繁组织拼团进口2000余本淫秽书刊,并从中赚取运费差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书刊”情形。(5月28日 《新京报》)

这一案件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争议,尤其是关于判刑力度的讨论。部分网友认为走私淫秽物品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相较于猥亵、家暴等对真实的人产生直接伤害的案件,其判刑似乎相对较重,认为法律在惩治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时,应更倾向于保护现实个体的直接权益。

在走私淫秽物品案中,李小美的行为虽未直接对特定个体造成身体上的伤害,但其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严重侵蚀社会道德风尚,诱发犯罪,尤其是向青少年传递错误价值观,危害不容小觑。从社会危害性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具有潜在的、广泛的社会影响,对社会公序良俗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受到较严厉的刑罚。

反观猥亵、家暴案件,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则是直接且真实的。猥亵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给受害者带来极大的心理创伤和精神压力,可能导致受害者出现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甚至影响其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而家暴行为则更是直接对受害者的身体和精神进行摧残,轻则造成身体损伤,重则导致重伤、死亡,同时还可能对受害者的家庭关系、子女成长等产生恶劣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走私淫秽物品案与部分猥亵、家暴案件的量刑呈现出不同特点。从法律规定和实际判决来看,猥亵案件中,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法律规定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恶劣如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家庭暴力案件中,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上述不同类型案件的量刑差异,反映了法律对不同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社会危害后果及司法实践综合考量的特点。

对于这样的判刑力度差异,网友存在不同的看法。一方面,部分网友认为走私淫秽物品的行为对社会风气和青少年成长的影响深远,应予以严厉打击,而猥亵、家暴案件则涉及到个体的身体和精神伤害,同样不容忽视。另一方面,也有网友提出,法律的制定和量刑标准的设定是基于对不同犯罪行为性质、危害后果以及社会影响的综合考量,不能简单地将不同案件的判刑力度进行直接对比。

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每一种违法犯罪行为都应受到严肃对待和恰当惩处。走私淫秽物品罪的严厉判刑体现了法律对社会道德和文化风气的保护,而对于猥亵、家暴等直接对个人造成伤害的案件,我们同样需要加大司法力度,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公正对待,使法律在每一个角落都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切实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公序良俗。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谢小瑞

编辑:吴海刚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646949/63/15000209.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