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地说,“白宏”决非个案,也决非极少数。因为,各级工会经费的收支都是“内部”运作的,处于变相“暗箱操作”状态。对此诟病,工会一定不服气、不买账,甚至会反驳说,这是造谣、诬蔑、诽谤。他们会理直气壮、言之凿凿地辩白:我们有工会经费审查监督体系,县以上工会有经审会、经审办等机构,即便企事业单位工会也有经审组,我们的收支都是要过审查监督关的!此说不假,的确工会层层都设审计机构,但他们的所谓的审计机构,全部都是“内设”的或曰“自家”的。
“自己审自己”,看似像模像样,实际能有多大效果呢?工会主席滥花工会经费,其领导下的“经审”机构及其人员清清楚楚,他敢张扬吗?还不是恭维地一笑了之。譬如上例中,工会主席白宏多次动用工会会费支付其个人的美容、保健消费累计多达399万余元,难道工会“内审”不知道?知道又怎样?若不是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被经营方泄露出来,恐怕这个丑闻永远见不了天。再如,上级工会的“经审”人员到下级工会或企业工会审计,发现了问题也不会“家丑外杨”,只会“遮丑”、“护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
为什么工会经费游离在政府审计之外?应该说,这是我国法律的漏洞。《工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经费独立原则”便成了各级工会“自我审计”和拒绝政府审计的“尚方宝剑”和“挡箭牌”。有此法律条文挡驾,有关部门便也就“顺水推舟”,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态度。于是工会经费就都成了“唐僧肉”,任凭工会的头儿随心所欲挥霍。“帮扶费”有多少是乱给的?“送温暖”有多少是“自肥”的?“救济款”有多少是送人情的?基建、设备开支隐藏多少猫腻?工会经费有多少被大吃大喝的,有多少被挪塞到了私人口袋的?……只有天知地知和工会头儿们知!
多年前,我的一个官场朋友在某吃香的权力部门当“一把手”,突然被调任县工会主席,当时他恼得骂娘。半年后,他见到我开怀嬉笑说,进工会是塞翁失马呀,钱多的没法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审计纪委没人管……快活死了!这就是北京市卫生局原机关工会主席白宏的写照!
工会经费有的来源于职工交纳,有的来源于企事业单位和机关按工资总额强制提取(2%),有的来源于政府的补助,等等。不管源于何处,归结起来,都是劳动者的血汗钱,都是公共资金,都是国家的钱。根据《宪法》和《审计法》精神,凡是国家的一切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凡是有财政拨款和国家资产的单位,不论其是何种类型、何种性质的单位,都必须毫无例外地纳入政府审计监督范围。所以,国家应该尽快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将工会经费收支列入国家审计监督范围,工会的“内审”不能也代替不了国家的审计监督。而且,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加强对工会经费开支情况的监督,防范形形色色的“白宏式”的工会干部营私舞弊。
文/石飞
来源:红网
作者:石飞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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