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闯红灯者多如牛毛,屡禁不止,令管理者大伤脑筋,头疼不已。深圳市出台了罚穿绿马甲的办法,这是被逼无奈之举。然而,在我看来,这种办法对于治理整顿闯红灯行为根本就起不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只不过是徒增笑料而已。要是说,少量的罚款对于闯红灯者还有那么一丁点儿震慑的作用,罚穿绿马甲根本就是一个闹剧。违规者对罚款和穿绿马甲进行二选一的时候,绝大多数的违规者选择了后者,这就说明罚穿绿马甲其实并没用什么威力,否则的话,就会有很多的人选择缴纳罚款。大家说,对吧?
近期以来,很多地方相继出台规定整治行人闯红灯现象,从违规重罚100元到罚违规者穿“绿马甲”协助值勤,各种治“闯”招数齐上阵。可是,收效甚微。究其原因是因为管理部门采取的是“运动式”执法的方式,违规者根本就是黑瞎子吃枣——不在乎。君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就明文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可是,在现实生活中,针对行人违规的罚款并未真正落到实处,更没有实现执法的常态化,因此,这种“刮风”式的整治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闯红灯行为是社会的痼疾,已经到了非治理整顿不可的地步。各地纷纷采取罚款的措施,目的是希望引起公民的注意,逐渐扭转这种错误的行为习惯,这是将纸上的法律真正渗透到行人的现实生活中,这自然需要长期坚持方能取得实效。而深圳市采取罚穿绿马甲代替罚款的办法,显然是弱化了罚款的作用,是有害无益的做法,应该立即改正没商量。
我国有很多地方尽管采取了罚款的办法治理整顿闯红灯,但是,罚款的数额太少,违规者根本就不惧怕。今年五月份,南昌市象山北路与叠山路交会处,一男子闯红灯被交警逮住罚款,见交警一时没零钱,竟声称用闯红灯“找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印度尼西亚,司机或者行人闯红灯有可能会受剃光头的处罚。当然,这不人道,我们不能效仿。我们应该向新加坡学习,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判一年监禁。在我国,要是每次闯红灯最低罚款200元钱,看谁还敢拿红灯不当玩意呢?
文/毕文章
来源:红网
作者:毕文章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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