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是,媒体评议员此次提及的承诺,恰好也是在当地“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中作出的。资料显示得清清楚楚,2011年12月26日,南京市科委向南京媒体回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媒体互动直播”网友问题回复时表示:淘汰白炽灯是全市推进节能行动计划的一项重大措施,南京市要求在社会节能方面,每年推广节能灯不少于100万只,2013年前,在全市范围内淘汰白炽灯。
南京市科委既然可以在时隔两年之后,拒绝就之前的承诺作出恰当解释,那么在10月25日的“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中表达的新产品、新技术推广示范等方面工作的思路,又何以取信于民呢?会不会再过两年,科委领导又一次忘记了自己说过的话?
在2013年年底前,(南京)全市范围内淘汰白炽灯”的承诺(目标),甚至被写进了南京市政府印发的《南京市“十二五”绿色城市发展规划》。难道说这项规划纯粹就成了纸糊的篱笆,风一吹,雨一打,就落了个灰飞烟灭?
科委作为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的主管部门,在2011年时还是就节能灯向社会推广的力推部门,相关承诺写入《南京市“十二五”绿色城市发展规划》显然与之推动也有直接关系。为什么到了两年后,这个部门就忙不迭地想跟节能灯解除一切联系?节能灯在两年前被科委作为政府推广的新产品项目,即便而今已经不是新项目,节能灯的推广使用对于节约能源也能起到重要作用,科委方面如果认为自己不再适合承担节能灯推广使用的工作角色,应当主动将这项职责转交给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并向社会作出说明。
南京市有关方面应该意识到,作为新技术、新产推广职能部门的南京市科委对公开作出过的承诺表现出“健忘”甚至“赖皮”,所损害的将不仅仅是涉事部门的信誉,更是关乎一地政府的整体形象。明确写入政府正式发布的专项规划的举措,如果不能实现,政府应该及早公布情况,公开说明原因。就算不存在职能部门和经办官员的主观责任,政府也有责任向市民致以歉意。
南京市科委有关负责人在这次述职评议活动表示,节能灯已经是很成熟的技术,而科委更注意推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目前“推的主要是LED的新光源”。这个答复当然不能作为该部门未兑现公开承诺的合理免责理由,却反映出政府在新能源、节能降耗等工作中的角色、履职方式存在问题。
新技术应用的更新换代速度堪称“日新月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对科技进步的趋势有较为清晰的判断,加大投入,确实可以相比市场发育更快的推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普遍应用。但也因此会带来至少两大隐患:一是政府主管部门、主事官员的判断有误,在政府主导的格局下,容易造成比较严重的资金浪费。二是政府主导的政策惯性,可能导致政策的僵化执行或“无疾而终”。国内政府在科技、产业等方面的投入,通常需要通过正式的发展规划、项目方案来实现,这些规划和方案的有效期很长,还会就各阶段细化落实指标。这样的细化可能与科技进步的节奏脱节,原先的新技术很快成为市场发育程度已经很高的成熟技术,但仍属于政府扶持、资助、补贴政策中的“新技术”。如果履行这些政策,政府就要兑现政策承诺,必然影响市场公平;但要是不兑现,政策本身此前却并没有被废止,有关部门就成了不守承诺的失信者。
在笔者看来,南京市有关方面不仅需要就此事向市民作出解释,表达歉意,而且更需要反思政府科技和经济管理的角色定位、履职方式和政策支持体系,调整主管部门在新技术、新产品等创业项目和民用项目推广中的角色,更注重市场规律和各领域科技进步的规律,用好公共财政的每一分钱,为市民创造更大福祉。
文/郑渝川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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