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少数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不时引起舆论关注。这次中央组织部《意见》回应了社会关切,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哪些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哪些要有严格的限制,划出了制度“红线”。
“红线”有边界、警戒之意。《意见》的制度“红线”就是要求党政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各项规定。面对复杂环境,能不能保持头脑清醒,始终不闯“红线”,对党政领导干部来说,是党性修养的内在要求,也是一种严峻的考验。虽然,我们大多数党政领导干部退(离)休后,到企业兼职任职,能以适当方式发挥余热,但现实生活中,不少政领导干部退(离)休后到企业兼职任职,并没有认识到遵守制度“红线”的重要性,利用自己的“权力磁场”干扰市场秩序,搞点“辛苦费”、“答谢费”等看似合情却已违规的“灰色奖励”,有的甚至“晚节不保”。这样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权力寻租不良影响,应当值得警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组部制定出台的《意见》,划出了“范围”、“审批程序”、“兼职数量年龄任期”等红线,就是“规矩”。“规矩”的关键在于严格执行。内容再好的《意见》,如果离开了严格的执行,都将会成为空头许诺!执行好《意见》的这些“红线”,需要多方发力。党政领导干部包括退(离)休干部要“独善其身”,严格遵守纪律规定,谨慎自己别成为他人精心投资的一只“股票”,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拉下水”。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按照规定要求严格管理,对违规兼职任职的行为限期清理到位。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促使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在监督和约束下进行。
严守“红线”,严格范围、严明程序、严肃纪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规范好、解决好。
文/周玉生
来源:红网
作者:周玉生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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