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讲过这样一句话:“如果说疾患是夺命的魔鬼,那么救护车就是阻挡魔鬼作恶的克星。”遗憾的是,现实中,“阻挡魔鬼作恶”的救护车却常常因为其他车辆的阻拦而束手无策,眼睁睁看着死神从医护人员的手中将患者夺走。对于任何一个强调“生命高于一切”的文明社会来说,这都是不该被容忍和忽视的问题。
事实上,无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都对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的“特殊路权”,以及其他车辆超越或不避让救护车的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之所以依旧只有1/3驾驶员会选择避让,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取证与执法的困难。以往遇到类似的情况,尽管也会着急也有抱怨,但很少有谁会因此赶上去与超车者理论或记录下车牌报警。毕竟,抢救生命才是最要紧的。加之“司机是否构成故意阻拦”也很难认定,导致长期以来执法不严,这就令一些驾车者有了“法不责众”的心理,进而有恃无恐地随意抢道超车。
现在,给救护车安装上摄像头,无疑解决了“取证难”的问题。下一步,交警部门只要拿出“查酒驾”的执法力度,对超越或不避让救护车的车主进行严查,即便做不到每辆车“凡拦必罚”,但其所营造出的执法氛围也足以对驾车者产生强烈的心理威慑,从而倒逼着他们养成一见到救护车就主动避让的良好行车习惯。
当然,在要求社会车辆主动让道的同时,救护车自己也该“照照镜子、整整衣冠”。事实上,救护车的“特殊路权”之所以不被人们重视,一方面固然与驾车者的个人素质、行车习惯有关,但另一方面,屡屡爆出的救护车私用,甚至沦为医院领导私家车等丑闻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虽说“不能保证每一辆救护车里都有等待抢救的病人就不避让”的观点站不住脚,但救护车的拥有、使用单位难道没有需要反思、值得改进的地方吗?
因此,笔者建议,既然是给救护车安装摄像头,不妨内外各一套、里外都照照,做好每一辆救护车的出车记录,以及相关视频资料的保存,方便必要时候及时公开,以增强救护车辆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打消外界的种种疑虑。惟有如此双管齐下,内外同治,方能治愈“生命通道”肠梗阻的顽疾。还是那句话,“我们耽误的只不过是时间,而患者耽误的则是生命”——这话既是说给公众听的,救护车自己也该好好掂量掂量。
文/王垚烽
来源:红网
作者:王垚烽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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