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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债台高筑的官员动弹不得

来源:红网 作者:石飞 编辑:艾伦 2013-12-11 0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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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组部日前发布《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共8规定。其中第4条强调: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防止急于求成,以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12月10日《人民日报》)
  
  应该说,“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是老百姓久久企盼、望眼欲穿的,可谓顺应民意,大得民心。近年来,有些地方的主政官员执政理念出了问题,头脑发热,“政绩第一”,“GDP挂帅”,脱离实际“求跨越”,不顾承受“大跃进”,滥用权力调动财政、银行、企业的资金甚至向民众集资,大肆投入“形象工程”、“面子项目”,用巨额的债务支撑虚假的繁荣和辉煌。结果呢,其“政绩”赢得了上级的青睐,受到提拔重用,屁股一拍,欢天喜地高就去了,比山还高的债务便全部压在当地民群头上,难以翻身。
  
  据2011年6月27日中新网报道,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高达107174.91亿元,而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只有83080亿元,地方的债务比全国年财政收入还高!如果算到去年底或今年底,只怕更令人瞠目结舌!对于地方大肆举债搞“形象工程”的丑闻,媒体时有曝光。河南灵宝市豫灵镇堪称典型和代表。一个小乡镇所欠的“政绩债”就高达1亿多元。该镇的财政实力,每年只能挤出近百万元来还债,还清债务起码需要100年。(2002年2月4日人民网)
  
  日前,我去某一小地级市采风,发现这里相当气派。市政建设倒富丽堂皇,高楼大厦鳞次栉比。更让人叹为观止的是,不足5公里的城河上,居然矗立八座雄伟的现代化桥梁,每座造价都在亿元以上。一个贫困地区建这么多的洋桥干什么?当地的文友哭丧着脸哀伤道:“一把手就是有了这些‘政绩’,高就连升两级,他欠下的‘政绩债’,当地几十年都还不清啊!”
  
  为什么一些地方的主政官员敢于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大肆举债,穷拼“政绩工程”、不要命地狂追GDP?原因就在于,只要“政绩工程”突出,只要GDP高杨,“乌纱帽”能够节节高,至于资金来路那是无人过问的,即便是骗、讹、偷、抢来的,一概无所谓,自有继任扛着,自有“子孙”承担。如此举债搞“政绩”,无异于举债筑官阶。一些地方的主政官员以举债为能为荣,趋之若鹜,也就在所难免了。
  
  此次中央《通知》规定“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是对一些地方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的警告和棒喝。不过,仅有警告和棒喝是难以让一些“父母官”真正清醒和知道厉害的,必须有严查严究严罚的配套措施。
  
  其一,为地方政府制定债务上限。发展地方经济,完全不借贷是不可能的,但要有一定的限度,在承受范围之内。要“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就要根据各种相关因素,为各级地方政府实事求是地制定“债务上限”,即债务预警红线和考核的依据。
  
  其二,对于举债突破“红线”的,上级党委政府要及时发出警告或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或继续突破“红线”举债的,应对党政主要领导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辞职或依法罢免。
  
  其三,对举债突破“红线”者,实行“一票否决”。动干部,先审计。凡当地政府举债突破“红线”的,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一律不予提拔升和异地当官。举债突破“红线”数额巨大的,就地罢官,让其动弹不得,哪里都去不了,和当地老百姓一起还债,“自作自受”。
  
  我想,如果真能实施上述铁腕举措,恐怕各级地方领导干部在举债的时候都会精打细算了,不会再轻举妄动。反之,没有刚性的配套措施,光有原则性的条款,那是绝对不可能起到实际效果的,只能是,孤妄说之、孤妄听之而已。
  
  文/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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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飞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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