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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集锦】该让殴打老师的学生先参加高考吗?

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夏熊飞 2014-06-05 00: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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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公安机关初步调查,5月30日上午,陕西省长武县中学教育科学研究处副主任曹某,发现高三(10)班学生计某将试卷从三楼教室窗户往外扔,曹某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计某离开教室时打了他后脑勺一下。计某打扫完卫生后,叫来5名同学用拖把杆对曹某进行殴打。围绕这一事件展开的讨论,并不止于学生殴打老师这一行为,更多人关注的是,有关学生能否参加马上举行的高考。
  

该让殴打老师的学生先参加高考吗?

(该让殴打老师的学生先参加高考吗?)


  高考在即,该让殴打老师的学生先参加高考吗?为此,红辣椒评论作者互动平台——时评聊吧论坛设置“时论锋会”辩论帖,红辣椒评论作者及广大网民纷纷发表观点。感谢各位作者及广大网友的支持与热情参与。经红辣椒评论编辑整理,主要观点如下:
  
  正方:对学生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网友“大海风浪1”:毕竟还是学生,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先高考后处理为妥。
  
  网友“海洋妈妈”:我觉得应该先让他去考试,一时生气犯错误,不能害他一辈子。
  
  网友“渭河飞狐”:即便是那些高墙内的犯罪分子,教育的路也没有断,那么让他们参加高考,就是最好的教育,教育他们让他们更好地实现人生理想,认识自己的错误。
  
  反方: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网友“岳阳周”:老师都不在话下了,走向社会也是祸害!须严肃处理,一正社会风气,二惊醒失职的家长,三给为所欲为的成人学生好好地上一堂法制教育课!
  
  网友“c8118”:教育不是要培训出如此蛮横的学生来,发泄方式不需对老师“大打出手”!
  
  网友“洞口老人”:这个学生就算参加了高考,也只是总数上多一个人而已。
  
  网友“海阔天空01”:法律规定除孕妇外其他人无豁免权!
  
  中立:应视情节轻重而定
  
  网友“寒江翁”:应予以立案,依法处理,如果被殴打的教师无大碍,可以从轻处理,双方协商赔偿事宜,允许这些学生参加高考,如该教师受重伤,社会影响恶劣,应予以严惩,可以判几年!
  
  网友“我的高叔叔”:法大于情,考大学不是违法的挡箭牌!如果违法,应当判刑自然剥夺了高考的权利,这没有什么辩论的。如果伤得不重,那是民事纠纷,不能剥夺别人的高考权,但有权申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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