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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失孤”法治不能缺席

来源:红网 作者:谢晓刚 编辑:宋飞 2014-11-27 00: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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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铁路公安处泸州火车站派出所因为没有上级主管单位而受到舆论的密切关注。多年来,部分民警一直就该所的境遇上下奔走呼吁,却屡屡受挫,而今,日渐灰心的他们全都拒绝出现在记者的镜头里。(11月26日《中国青年报》)
  
  一个派出所居然会“失孤”,成了一个没有上级主管的孤所,这在全国恐怕也是绝无仅有。而由于该派出所执法权的限制,10年来,派出所无法拘留一个人、逮捕一个人的直接后果,更是令人大跌眼镜。
  
  从记者调查中不难看出,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铁路部门都将这个问题称为历史遗留问题,其实,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并非无根可朔、无据可查。当初成立之初,铁路公安局与四川省公安厅是达成过协议的,但对于民众而言,无论是出于工作迫切需求成立的,还是后来由于改革需求脱离铁路公安管辖,一个正科级派出所居然在没有任何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之下存在10年之久,都是个不争的管理漏洞。
  
  派出所可以无主管部门,可以无执法权,但他所在区域民众的安全却不能没有人管。对于百姓来说,只要你身穿警服就代表着公安的形象,就应该给百姓带来安全感。铁路公安局、省公安厅均知道此情况存在,却都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补救,使治安问题严重影响到当地民众生活、工作。这表面上看去,是因为派出所归属问题导致执法权的缺失,实际上是四川省地方公安部门与铁路公安部门权力的博弈导致法治的缺席,说白了,这是严重的渎职现象。
  
  换个角度来看,既然该派出所没有行政主管部门,那它的行政执法权又从何而来?它在这10年里所进行警告或处罚的合法性又在哪里?地方公安部门都承认派出所从地域上属于他们管,但为何发生在你地域上的治安事件就不管了呢?公安公安,就是要保障公共安全,如果连民众的生存环境安全都保障不了,还谈什么“人民公安”?
  
  部门权力的博弈,导致法制的缺席,这不仅仅是争论“失孤”派出所属性问题,而是应该讨论、追究公安部门是否失职的问题。不管铁路公安、地方公安哪方不遵循规矩,哪方没有理清职权,但另一方不应该重复对方的错误,置当地治安环境于不顾。
  
  管理部门应该心装百姓,真正懂得“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含义,迅速理清关系,为“失孤”派出所找连到“父母”,要知道所有“内部矛盾”都是易于处理的小事,而让百姓安居乐业才是真正的大事。
  
  文/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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