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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婚姻的生育,是不负责任的生活

来源:红网 作者:易国祥 编辑:刘艳秋 2015-07-22 0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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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最新一期《南方周末》报道:沈博伦与吴霞恋爱,怀孕17周时分手。生了孩子后,为缴纳社会抚养费,他们在网上发动众筹,顺带让大家讨论一下制度,生育权能否与婚姻脱离?
  
  他们不是偶然分手的男女,都是知识型白领,相恋时就没有结婚打算,认为生育和婚姻是独立的两件事。婚姻只与感情有关,不爱了就没有必要在一起;孩子也不一定非要在一个“完整”的家庭里长大。如果两个人都能给孩子爱,将比形同虚设的婚姻更利于孩子成长。
  
  可是孩子生下来后,沈博伦感觉备受掣肘。吴霞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孩子落户要与父亲做亲子鉴定。政府要收缴社会抚养费。他看护孩子只能别扭地住在女方家里。发动抚养费众筹,引发社会强烈反弹,“此时连社会抚养费都不缴,以后怎样对孩子负责?”
  
  国家法律制度是应该保护每一个生命,包括那些不幸沦为单亲家庭的孩子。但最有力的保护往往是以“法律不予保护”的形式出现,来保护孩子拥有完整家庭的权利。相比成年人,最弱小的是小孩。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就保障就鼓励,这符合人类繁衍存续的逻辑,符合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所反映的人伦价值。唯一相悖的,就是所谓“爱情至上”。
  
  而“婚姻与生育脱离”,未必就是因为爱情,更多是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的任性与放纵。事实证明,极度自由最终也会伤及自己。沈博伦有了新女友,吴霞情绪崩溃。大人都承受不了,怎能保证孩子会没有痛苦感?这对非典型男女即使创造了育儿的奇迹,自然也没有普遍性。
  
  婚姻观往往是社会观的缩影。婚姻行为往往是社会行为的折射。对婚姻持另类主张的沈博伦,本身就没有很好地处理与社会、与职业、与父母、与同学的关系,这一切都源于极端的个人主义生活态度。他们不想想:离婚、重组的家庭要想和谐幸福,需要家庭成员有更高的素质。离异家庭孩子获得成长,需要付出更多的教育成本,对社会公平有更高的要求,但多数并不现实。如果不是非离不可,完整的家庭才是孩子最宝贵的成长资源。
  
  子曰:“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因婚姻之礼废,而夫妇之道苦。”以西方国家婚姻制度衰落,为我们儿戏婚姻找理由,这不是“接轨”,而是忘本。中国社会的婚姻,承载着父道、母道、子道、孝道等很多传统伦理。摆脱婚姻,不仅生育有乱患,许多家庭问题将会演变成社会问题纷至沓来。
  
  文/易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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