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北海市合浦精神病医院就医的患者周斌谋,从2013年12月23日入院,直到2015年10月11日转院,近2年间从未离开过医院。然而,在周斌谋的病历中,却赫然有10次进、出院记录。而据记者调查,该院似这样被“重复进出院”的患者,仅2014年即不下40人,而在2015年前7个月,则至少有33人。对此,院方解释为实施“分段报销”采取的“分解住院”。合浦县网信办回应则称,“不存在套取新农合资金的情况。”(9月8日澎湃新闻网)
本是一次性住院,却无端被间隔为10次,这样的“分解住院”,从表面看,倒有一些基于“分段报销”的因素:众所周知,精神病人病程长、不易治愈,往往在医院一呆就是数年。而按新农合出院结算的规定,医院过多过久垫付医药费必成常态。故从这个角度看,所谓“分解住院”也算是医院的不得已之举。
医院通过“分解住院”,实现“分段报销”,进而缓解了资金困局。故而对医院来说,当然乐此不疲。倘仅限于此,虽说有违规之嫌,当予纠正,却也“情有可原”。何况,从当地相关部门事后的表态中,可以看出他们对此也是早就心知肚明。不过,院方此举真如他们所说,将如此多的患者病历“化整为零”,仅仅是为了“分段报销”,而非恶意“套保”?
而要证实院方此举纯粹是为回笼资金,则先要厘清下述疑问:其一,患者入院,依照医疗规程,须进行相应常规检查。而今1次变10次,则检查次数增加10倍。就以周斌谋为例,记者察看其五次住院记录中,均进行了乙肝两对半、丙型肝炎抗体和梅毒的检查,且费用都照样纳入报销,请问,这多出的数倍费用,是否涉嫌“巧立名目”?
其二,依新农合报销标准,按患者住院时间,分4个阶段报销:即1-2天每天330元;3-12天每天220元;13-28天每天210元;28天以上每天180元。显然,患者每次“内部出院”后,再次办理入院时,又可以从第一次入院的较高标准开始计费。这样的“小九九”又该作何解释?
数倍于前的重复检查费用、以及无形中拔高的报销标准,加上该院如此“重复进出院”的患者,估计不下百余人,赫然是一笔可观的额外进账。而这些“莫须有”的费用,均由新农合按70%的比例报销。要说这还不算“套保”,恐无人能信。相关部门不妨深入医院及患者家属了解情况,相信会有不一样的结论。
其实,人为操作患者“重复进出院”的假象,其危害又岂止在于“套保”:一方面,需要伪造病历,而因瞒着患者,又要模仿其家属签字,其性质恶劣,无疑涉嫌违法;另一方面,若出现医疗事故,面对面目全非的病历,又何谈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而对如此明目张胆的病人“重复进出院”现象,当地相关部门所谓“新农合中心没有能力核实患者是否真实出院,以及家属签字的真实性”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同一名患者,多则3个月,少则半把月,不断出院入院。甚至还有当天出院、次日又入院的。如此漏洞百出,恐怕不是看不出,而是视而不见吧?何况似这般蹊跷的病历,多达上百人,仅凭一句“没有能力”,显然自己也不会相信。
况且,早在去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即通报了25起腐败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北海市合浦精神病医院原财务科、医保科科长吴婷机骗取医保资金问题”。而今年8月,新华社又披露了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卫生院通过“分解住院”等方式套取新农合资金。而眼下这家医院是否重蹈覆辙,无需相关部门急着为之“洗白”,而应逐笔详查,方能还原事实真相。
文/徐甫祥
来源:红网
作者:徐甫祥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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