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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提醒岂能当作“耳旁风”?

来源:红网 作者:翟欣宇 编辑:夏熊飞 2016-09-27 0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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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某厅直属中心“一把手”李某被群众举报公车私用,在提交了书面说明,表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仅两个月的时间,李某又驾驶公车载父母、亲戚等一同回乡祭祖。再次被举报后,李某被免职。(9月26日中国新闻网)

  对于公车私用等“车轮上的腐败”,中央早已命令禁止,划出了一条醒目的红线。取消公车、统一喷涂、甚至监督公车私用“随手拍”,中央重拳出击,上下班节假日公车不出库已经成为共识,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基本得到遏制。然而,新闻中这位“一把手”,享用惯了“车轮上的特权”,把公车作为自己的私人福利,舍不得、放不下,既吃着车补、也用着公车,“开公家的车,省自己的油”。在遭群众举报、组织提醒后,表面上“深刻反省”,保证“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坚决改正”,暗地里仍不知止、不收敛,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跟组织“耍小聪明”,“不撞南墙不回头”,最终受到惩处也是情理之中。

  古人云:口言善,身行恶,国之妖也。李某最严重的错误并不在于公车私用,而是他“不把组织放在眼里,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老子天下第一”。在他眼里,组织成了可骗可欺的“黄口小儿”,把纪律当作任意踩踏的“橡皮筋”,而自己却成了可以游离于组织纪律约束的“法外之人”。把组织提醒当作“耳旁风”,不珍惜组织函询中饱含的教育挽救之情,在错误的道路上“一条道跑到黑”,最终落得头破血流,实乃咎由自取。

  这也提示纪检机关,作为党组织的“保健师”和党规党纪的“捍卫者”,要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第一时间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在“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时,不能仅限于“对症开单、照方抓药”,更要注意“疗效”的反馈,做好“随访”和“复查”,把问题和“病患”彻底扫清,坚决防止“旧病复发”和故态复萌。对于不把组织提醒当回事、藐视纪律顶风上的,当面深刻反悔、背后毫不收敛的,必须以雷霆万钧之势坚决严惩、不留情面、以儆效尤。

  李某之所以敢不顾组织提醒,为所欲为,就是因为在“一把手”权力难于监管的背景下,他已经习惯了“从其所欲”,以至于积弊难改、不可救药,单靠组织提醒一两句,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了。从这个角度说,限制一把手的权力,既是反腐的需要,也是对领导干部的爱护。要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层面上下功夫,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一把手”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是正道。

  文/翟欣宇

来源:红网

作者:翟欣宇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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