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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拾医患信任,修复“战友”关系

来源:红网 作者:陈平常 编辑:夏熊飞 2017-02-25 0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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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相关情况,并公布5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2月23日 新华网)

  加强医药卫生事业建设,是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社会建设工程。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近年来,患者伤医事件频频发生,“白色暴力”不断刺激着公众神经,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命之不存,梦将附焉?医生是我们健康生命的守护神,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共同尊重。倘若让伤医事件发展蔓延,不仅会让广大医务工作者陷入“从医一日,血溅七尺”的恐慌,也会让医生这一社会资源将越来越少,病有所医也将成为空谈。

  良好的医疗秩序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也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客观要求。重拾医患信任,共同对抗疾病,打击违法犯罪,这才能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而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首要的是完善救济渠道,重拾双方信任。医患关系紧张,当然双方都有责任:患者不信任医生,医生不理解患者。化解医疗纠纷,关键要建立互信医患关系。给患者提供表达诉求的便捷平台,在医患之间建立缓冲地带,找到一种公平、专业的平衡力量,避免医患矛盾激化升级。同时,通过非诉方式解决,能使医患矛盾解决方式趋向柔和。

  紧要的是找准共同敌人,回归统一战线。要清醒认识到:疾病才是医患共同的敌人。记得在网上看到一张百年前的照片——来自苏格兰的医生梅藤更查房时,与一位中国小患者行礼——这与如今的医患冲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医生和护士是在患者痛苦的时候能提供帮助的人,他们从生理和心理上对患者及家属给予一定的帮助。但是医学有它的局限性,我们需要对疾病有一个清醒、客观的认识。医患之间要相互理解,统一战线,共同对抗疾病。要让医生少分神,集中精力攻克疑难杂症,推动医学的进步。

  重要的是打击涉医犯罪,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有利于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患者创造良好的看病就医环境。要为医务人员营造安全的执业环境,从而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和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可喜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9部门自去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6年,全国医疗纠纷比2015年下降6.7%;涉医违法案件比2015年下降14.1%”。这些行动有效保障了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了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也必将成为营造和谐医患关系的有力推手。

  文/陈平常

来源:红网

作者:陈平常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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