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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间小路不应成为酒驾者“法外之路”

来源:红网 作者:慕容辰逸 编辑:王俞 2018-04-09 0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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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入刑后,全国性严打酒驾整治行动不断深入推进,城市酒驾问题已经大为减少。然而在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农村地区,酒驾问题仍大量存在。记者从河北省公安交管局获悉,当前该省酒驾、醉驾由城市区向外蔓延的趋势较为明显,特别是农村地区,已成为酒驾、醉驾违法的“重灾区”。(4月8日《法制日报》)

  一直以来,因为城市人群密集,人们聚餐应酬等较为活跃,加之私家车普及、机动车保有量多,因此,理所当然成了酒驾严打的重心。然而殊不知,农村种种先天的“便利优势”,更容易成为滋养酒驾的温床。

  从外在环境来看,相对于城市初步成型的契约型社会,农村对人情关系的依赖更甚,对酒文化更加推崇,这不仅导致劝酒、斗酒等不文明行为,更对基层执法的公平和力度形成种种羁绊;同时,基层警力薄弱,而执法区域广大,道路纵横阡陌,客观上为执法带来难度,也助长了酒驾者的侥幸心理。

  从主观因素来看,农村地区驾驶员的素养与城市存在不小差距。诸如,准入门槛低,无证驾驶泛滥;安全意识薄弱,对交通法规不甚了解;同时,很多人还具有特权意识浓厚,藐视法律等心理,在交通法规面前更是肆无忌惮。

  农村酒驾泛滥的根源就在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和私家车日渐普及的同时,社会治理水平和手段还相对滞后,网络化治理格局尚未形成,远远落后于农村治理的实际需求。由于上层治理有机体触角的鞭长莫及,导致了许多方面的监管盲区。显然,酒驾在乡间小路的恣意横行就是一例。

  不管是从巩固城市治理酒驾的成效来看,还是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来看,乡间小路都不应成为酒驾者的法外之路。要补齐酒驾在农村地区制度建设的短板,应从乡村治理的特点出发,将防治酒驾的网络织密:

  制度建设方面,可改变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的现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原则,最大限度发挥公众治理的力量和热情。村两委可发起成立酒驾监督组织。在重要节假日、传统节日等饮酒高峰期,配合交警部门在关键路段增加酒驾检查力度,走出一条交警指导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新路子。

  同时,还要加大对农村驾驶员队伍的规范整顿;对无证驾驶、违反交通规则等野蛮驾驶行为,提高其违法成本,从严惩处。力争做到处理从快,以切断联络方式等有效手段规避说人情之类因素的干扰。

  再者,要像城市一样在农村地区营造严禁酒驾的浓厚氛围。可通过视觉冲击力强的图片、录像等宣传酒驾危害的后果,达到震慑的效果。还可以在宣传方式上创新,如有些地区以有车家庭妇女自愿成立的监督组织,就是不错的尝试。

  文/慕容辰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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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慕容辰逸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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