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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我是药贩

来源:红网 作者:朱永杰 编辑:田德政 2018-07-06 23: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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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药神,我是药贩,救命药的药贩。

  在救命药面前,谁都硬不起来。曹警官不忍心抓药贩,法院也轻判了药贩。

  但是,法律是无情的。最终,药贩被判刑五年。

  有格列宁吃,就能活命。但是,正牌格列宁太贵,十有八九吃不起,许多人都得等死。

  印度有仿制的格列宁,价格只是正牌的百分之一。印度人怎么吃,咱不知道,但是中国人吃起来可不容易,吃这种药违法。

  中国的药都太贵了。老百姓都吃不起。要活命,就会吃没了房子,吃垮了家人。

  主人公程勇,本来卖印度神油,壮阳的保健品。可在家人因病致贫的夹缝里,他不得已知法犯法,当起了药贩。他冒险去了印度,买回第一批药,好不容易打开销路后,他成了总代理。他的药价,只是正牌的一成多。就这,居然赚得盆满钵满。他很知足,但又提心吊胆。后来,干脆一狠心转让了代理权。结果可好,当药贩一心赚钱的时候,厄运就来了。

  便宜的救命药,向心力无比强大。没有一个病人告发,警察来了也守口如瓶。至于后来程勇赔本当药贩,那就更是连教父都感动了。人命关天。生命面前,连小黄毛都豁出自由保护勇哥。

  剧中的两处泪点,令人难忘。一是大妈对曹警官那番话,祈求不让再查药贩了,查下去,病人都得去死;二是小黄毛死后,程勇看到那张上海到凯里的火车票,潸然泪下。生命无比神圣。

  泪水击痛人心的是,国家如果还存在救命的天价药,老百姓还在吃不起的情况下自生自灭,那么毫无疑问这就是国家的耻辱。具体到剧中的这种药,之所以是天价,应该跟药品开发研制的成本有关。药品研制成功后,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这是应有之义。但是,我在想,在国家层面可不可以拿出一大笔钱买到它的生产权,减轻国内病人的负担呢?于情于理,这都是必须的吧?

  遗憾的是,我们没有这样做。倒是药贩倒逼着国家行动起来治病救人,后续的结果我们已经知道了,通过医改,这种药进入了医保目录,白血病人的命总算保住了。

  多年以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因病返贫的现象还非常普遍。在广大农村,在疾病面前自生自灭者占比还不小。就是说,人民群众保健康的幸福指数还不高,遭受疾病折磨的痛苦指数还不低。医疗这道难题待解。

  在民生领域,还有一道教育难题也在待解之中。现如今,免费义务教育不但不免费,老百姓的教育支出已经成为一个大头。农村的并校之风,让农民接送孩子成为巨大累赘。城市教育资源不均衡发展,导致择校风愈演愈烈,教育孩子的支出翻倍增长。有目共睹的是,为了孩子的教育,家家户户都吃尽了苦头。

  如果一个国家的孩子接受教育都不得不忍受较高的痛苦指数,那么这也是国家的耻辱。

  所有的耻辱里面,唯独教育耻辱和医疗耻辱不可容忍。

  我们应该雪耻。

  当我们不受读书之累、不受医疗之累,平静的书桌面前一定会产生伟大的思想家、科学家、政治家、文学家和诗人,安静的医院里也会走出健康的人群、强壮的人民和长寿的老人。

  我不是药神,我是药贩,这不好,这只会让悲剧重演;我不是书神,我是书贩,这也不好,这只会让文明倒退。

  我们要做的就是看病不难看病不贵,读书不难读书不贵。目前来看,还任重而道远。——这也是我看了《我不是药神》感受最深的地方。

  文/朱永杰

来源:红网

作者:朱永杰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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