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作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手段,是我党选人用人、强化班子、建设队伍的重要重要保证。通过干部考察,组织部门可以更为全面地了解被考察人的综合素质,进而充分发掘优秀人才、扩充后备干部,为我党事业提供新鲜血液和不竭动力。因此,我党高度重视对干部选拔过程中的考察工作,并在不断地探索、改进中总结经验、创新方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然而,我们同时也要看到,干部考察工作在很多地方一直都是仅限于组织内部公开的“秘密”,普通民众难以“一见真容”。干部考察缺乏社会监督的阳光,就不能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角角落落干净、明亮,也就给一些人“暗箱操作”提供可乘之机,导致“带病提拔”、“任用庸才”等违规用人现象频发,不仅有损公平公正原则,更会“培养”出权利的蛀虫,危害极大。
宁波市委组织部在此次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工作中,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揭秘干部考察,可以说是“破天荒”的一次创举。此种做法,打破了以往干部考察“神秘化”的模式,让普通民众对于干部考察工作有了全面、细致的了解,让民众监督的阳光普照干部考察的角角落落,既保证了选拔工作的公开与公正,又得到了民众的肯定与认可,可谓是一举双得,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借鉴。
“国家用人,当以德器为本,才艺为末。”能够进入组织部门考察范围的领导干部,大多文化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丰富,可以很快胜任新的工作、新的任务。然而,一些地方组织部门选人上的失职,却让部分政德缺失的干部,走上了更高的领导岗位,也走上了贪污腐败、渎职谋私的“不归路”,最终葬送自己。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过程中,监督之光同样也是防止“暗箱操作”、杜绝腐败滋生的一把利器。各级组织部门也始终致力于探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引入民众监督,力求公开、公平、公正。
干部考察信息公开,对于整个干部选拔任用过程“阳光化”而言,虽是踏地留痕的重要一步,却也只是一小步,若要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变得更透明、更阳光、更公正,我们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唯有不断地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去神秘化”,让监督之光更“刺眼”,才能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更好地为我党事业发展选贤任能!
文/刘政
来源:红网
作者:刘政
编辑:易木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