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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机构应自觉远离行政权力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易木 2013-05-18 0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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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阜宁发文要求为红会捐款。近日,有网友上传一份落款为江苏阜宁县委办的通知文件。这份等级为“特急”的通知要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为当地红十字会举办的活动捐款,并按级别明确了捐款数额。阜宁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上述通知属实,但“这更多的是为了帮红会宣传‘博爱万人捐’活动”。数额“是原则上的,实际全凭自愿,红会没有强制捐款的要求”。(5月17日《南方都市报》)
  
  县委下发“特急”通知,连哪个级别捐多少钱的标准都定好了,这样的捐款活动竟然还信誓旦旦宣称“全凭自愿”,似乎有点过于“幽默”了。即使当地的初衷确实是“自愿”,并没有强制捐款的意思,可笼罩在权力之下的所谓“自愿”,无形当中必将造成巨大的威压。谁敢不“自愿”,谁能不“自愿”?
  
  很多中国人都有过“被捐款”的经历——今天这捐款、明天那爱心,一级一级压任务,最后都要落实到人头上。不知情的人往往会被众多的慈善场面深深感动,但又有谁想得到,这其中有多少是强扣的工资撑起的“门面”。
  
  红会只是个慈善机构,没有实施“强捐”的能力和权力。几乎所有的“强捐”行为,都是行政权力在为其“保驾护航”——或领导开会强调,或政府下文要求。本该自愿的捐款变成了强制,本该发自内心的爱心异化成了摊派。如此强制捐款,完全背离了慈善的应有之义。行政权力干预慈善事业,亦有越界之嫌。
  
  自郭美美事件之后,中国慈善事业和红会遭遇空前信任危机,一些工作开展起来不像以前那样顺利了。其难处可以理解,但重树公信力只能靠自我净化和自我努力,而不能寄希望于行政权力的庇护。类似做法不仅无益,很可能还会适得其反,令红会形象雪上加霜。因此,从长远考虑,慈善机构应自觉远离行政权力。完善管理、用制度和真诚去培育社会爱心,方才是红会的最优选择。
  
  文/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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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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