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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搞“一视同仁”却为何偷偷摸摸

来源:红网 作者:冯少壮 编辑:易木 2013-05-25 00:11:3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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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日9时许,有着50多年历史的南京江宁区方山邮局一夜之间被强拆。江宁区高新园拆迁办负责人随后表示,此次拆迁系“误拆”。此事很快引发网友热议。据2009年修订后的《邮政法》规定,被征收的邮政营业场所未作妥善安排前,不得征收。目前,南京市江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局已经就强拆事件介入调查。(5月23日《南方都市报》)
  
  读过这条新闻的人,肯定有不少都在偷着乐,因为这个消息实在是太新鲜了,自己人怎么拆自己人?笔者也实在是“想不通”,不免心中苦笑,这是在演什么呢,大水冲龙王庙?还是某种苦肉计?只听说过民居会被强拆,没想到堂堂国企也说拆就给拆了,这其中的原因绝不是一句“拆错了”就能掩盖的,哪会有那么简单。
  
  笔者猜想,会不会是这样——这栋有着50年历史的南京江宁区方山邮局应该是已经被征收了,只是还没有做好妥善的安排,某些转移工作还没有做好,亦或是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一直没有“挪窝”的迹象,影响到了后续建设工作的开展,损害了开发商的利益,才会上演所谓“拆错了”这一幕闹剧,反正“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你愿不愿意也只能接受了,也必然不怕这之后会和你们“撕破脸”。难道“强拆”才是“完美解决”问题的办法吗?
  
  在当今社会中,拆迁标志一个城市建设踏出的实质性的第一步,而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钉子户”就是拆迁过程中的阻力。“钉子户”有“大”有“小”,在拆迁过程中无一例外的存在,虽然他们的生活大多贫困,有着很多值得同情的地方,可人人都知道“钉子户”更不讲理一些,也经常是狮子大开口,大有趁火打劫、大发横财之势。虽然国家已经明文规定,在一定条件下,法院有权力强行进行拆除。可强拆带来的风险过高,如果在执行过程中的对抗过于激烈,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在倡导以人为本的当今社会,这是一定不允许发生的。“攻城”便转入“隐蔽”、“突袭”模式,趁着“夜黑风高”偷偷摸摸的拆。可这依然存在着着莫大的隐患,黑灯瞎火的,如果房子里面有人怎么办,如果伤到自己人怎么办?
  
  强拆虽然合乎法律,执行起来却十分困难,特别是遇到“准备充分”的“钉子户”。虽然“钉子户”只是个别现象,但足以影响发展大局,僵持过久只会两败俱伤。这次“侥幸”强拆成功,并不能证明什么,拆迁双方都该多为对方考虑,多为大局着想,安全拆迁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
  
  文/冯少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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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少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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