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原本是一起再简单不过的交通事故,但最后演变成为群体性事件。起因是肇事人毕某驾驶的车辆后视镜刮擦了小学生吴某,但随后毕某因态度恶劣,引起周围群众不满和围观,现场群众情绪激烈,将肇事车辆掀翻,并进行砸、烧。
毕某肇事后态度恶劣本不应该,但围观人员将肇事车辆掀翻并进行砸、烧,则更不应该。后者属于群体性的冲动与失控,产生的后果更为严重与可怕。
全国发生类似的群体性冲动与失控事件,不在少数。今年5月8日福州一公交车撞倒斑马线上一对母女,公交司机不知何因发生“二次碾圧”最终导致母亲被碾死。肇事司机因此遭路人围殴昏迷,送医后不治身亡。
为什么会出现群体性冲动与失控呢?从心理学角度讲,人群聚集的地方容易产生从众效应,当有一个领先者占据了公众注意力,那么整个人群的行为就会受到这个领头者的影响。特别是当人们不能辨别什么是正确反应、适当行为时,当有更多的人跟从附和时,当领头者是权威人士时,从众效应则更为明显,人们甚至会改变初衷而采取与多数人一致的意见和行为。在从众心理的作用下,个体似乎感到自己被淹没在群体之中,个体依靠群体壮胆,平日的责任感,社会规范的约束力容易丧失,而产生一些个人单独活动时不会出现的行为。
从众效应引发群体性冲动与失控,虽然是无组织性的公众行为,但带来的危害不言而喻。一是容易产生社会破坏性。从众效应引发群体性冲动与失控,常常对当地的法制秩序、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产生冲击和破坏,扰乱社会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二是破坏性可能不断升级。可能由围观人员对当事者的不满,引发对社会,对政府的不满;可能由围观人员对当事者的惩罚,升级为肆无忌惮的打砸抢。三是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敌对势力惟恐天下不乱,想借机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的安定团结。公众要避免落入别有用心的人设下的圈套。
从众效应引发群体性冲动与失控,作为个体来讲,也许会因此触犯法律甚至触犯到刑律,需承担自己的冲动和行为失控带来的意想不到的恶果。河南济源的这起群体性事件,参与砸、烧者,警方已对其依法追责。对公众来讲,保持理性和克制,辩明是非,不围观、不起哄、不参与事端,才是正确而明智的选择。
文/向秋
来源:红网
作者:向秋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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