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厕所里苍蝇不得超过2只”之类稀奇古怪的卫生标准你方唱罢我登场,令人忍俊不禁的同时,也频频招致“不具备可执行性”的质疑。或许为了避免出现类似问题,武汉此次“除四害”活动的规定非常细致,不仅有要求,还详细规定了检查的标准和方法,也算得上是一种进步。
可是,当我看到灭蚊检查竟然需要“人诱蚊30分钟”、让检验员光着小腿坐在建筑工地测试,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大活人露着腿坐等蚊子叮咬,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并且为了留下证据,还必须让蚊子叮咬成功留下包包方才算数,也太吓人了,是不是有点太不人道呢?被咬个包事小,万一因此被传染上严重疾病,岂不毁了一生?
原本以为“人诱蚊”的做法是武汉搞的“土政策”,经查找资料后发现,这竟然是全国爱卫会制定的除四害的“国家标准”!也就是说,类似做法在全国各地其实早就遍地开花,可能已经有无数的倒霉蛋检验员“以身饲蚊”。他们或许并非完全自愿——如非万般无奈,谁愿意“以身饲蚊”、“舍身取义”呢?
问题还在于,谁来充当检验员,谁光着腿去完成“诱蚊”的光荣任务?按常理推断,肯定不是领导,肯定不是标准和规定的制订者。开展城市卫生运动,很好;除四害灭蚊蝇,很有必要。但不能因此便“不惜代价”,更不能不择手段。想出此等损招的“高人”,考虑过别人的感受、人格和安全没有?我建议,谁出的馊主意,就让谁“赤腿上阵”充当“人肉诱蚊器”。当他们怀着恐惧的心情眼睁睁看着蚊子在自己身上叮咬、吸血的时候,他们还会继续煞有介事地搞这一套吗?
文/乔志峰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易木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