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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不是纠正不文明的“神器”

来源:红网 作者:徐大发 编辑:易木 2013-06-20 0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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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江北观音桥商圈转悠时可得注意了——一些不文明行为极有可能被有心人拍下来,在商圈各大LED屏幕上滚动播放。记者6月18日了解到,为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市文明办确定观音桥商圈为全市公共秩序领域专项教育与治理活动示范点,“不文明随手拍”让不少横穿马路者、随地吐痰者、乱涂乱画者红了脸。(6月19日《重庆日报》)
  
  “不文明随手拍”能调动广大市民参与,也抓住了人们普遍的怕露丑曝光的心理,具有一定的震慑力,某种程度上的确可以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此法可谓一种走“群众路线”的文明监督方法创新,还能节省执法监督力量资源,不失为一种好举措。但长期下去,其效果恐怕也会打折扣,需要综合考量后慎用。
  
  “不文明随手拍”在起初阶段可能会取得较好的效果,因为轰动的效应会制造一种舆论法庭的效果。但久之,一些人便会漠然处之了。此举的制定依据还在于利用人们的道德自律和人格自尊心,如果碰到道德素质很低的人脸皮特厚的人,则对其不起作用。前阶段网上就曾流行过一段交警采访规劝一女孩文明过红绿灯的视屏,该女孩的回答很雷人,不但不知羞耻反而借出镜卖萌做出让交警很无语的回答来。可见,播放不文明视频只对一部分道德素质相对较高的人起作用,对某一部分人来说等于是“对牛弹琴”式白播。
  
  此外,“不文明随手拍”的采录和播放也要注意行为本身合法,不能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说有人在花坛隐蔽处大小便,而拍摄者附带把他(她)的脸面和裸体私处一并曝光了,这就涉嫌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肖像权及人格尊严权,会引起一些不该发生的矛盾冲突(有的当场就会激烈冲突),将不文明的道德行为上升到一种法律纠纷行为。如果一些被拍摄的被“侵权者”倒戈一击,甚至官司胜出,反而会挫伤不文明随手拍活动的积极性,影响到活动的预期效果。
  
  事实上对不文明行为光有宣传和曝光的措施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配以一定的处罚措施。对被曝光者还应“按图索骥”,联合他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或单位进行批评教育,还要依据有关文明法制的相关条例予以惩罚,让其在精神形象和经济事业上都收到“违法成本”的制裁,只有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其实纠正中国式陋习绝非一蹴而就,既是一个长期的宣传教育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合力纠正的过程。而且在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督执法时,执法者既要身份合法,也要技巧合法,充满着管理智慧。“不文明随手拍”只是树立文明新风建设中的一朵花絮而已,他的出发点应是规劝促动反省,而非曝光示丑难堪,它不是懒政的“神器”,更不是惩治不文明者的“耻辱柱”,仅仅只是作为一种尝试补充文明执法教育的手段而已。
  
  文/徐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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