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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变成“福利房”,伤了谁的心?

来源:红网 作者:董少清 编辑:叶鹏 2013-06-25 00: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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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京城媒体报道,在北京东四环大郊亭东南角一个名为“广华新城”的在建经济适用房项目,被曝定向销售给中央部委和中石化等央企,而未来其售价可能只在1万元/平方米左右,但是现在,这一区域商品房价已经达到5万元/平方米。(6月24日中国广播网)
  
  其实,关于政府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福利分房”的报道我们早已经是屡见不鲜,只不过这次比较特殊,因为这是在“寸土寸金”的北京,而享受这些“福利房”的又是中央部委和中石化等央企。时下,房价居高不下,而普通老百姓的收入水平却和物价的不断攀升不成正比。当众多老百姓依然徘徊在“房门之外”,对房子“望眼欲穿、垂涎三尺”的时候,一些政府机关和公职人员却把本来就数量有限、面向低收入群体的经适房“占为己有”,享受“天价优惠”,这让普通老百姓情何以堪?
  
  作为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本来就有收入稳定、福利待遇较高的优势,更重要的是他们手中还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资源。而那些低收入群体,和公职人员相比,本来就是弱势群体,但却享受不到应该有的经适房“福利”。笔者认为,这样等于“赤裸裸的”剥夺了许多低收入群体的购房机会,政府机关的公务员凭什么就能独享“福利分房”呢?许多老百姓奋斗了大半辈子,为的就是买一个“窝”。而公务员在购房过程中享有的这些优先权和优惠,本身对老百姓就是很不公平的。老百姓流血流汗的挣钱养家糊口,而公务员却可以凭借特权,大肆优惠,赚便宜捡漏,这样的事是不是深深地伤了老百姓的心!
  
  习近平主席曾指出:“让每一个人都享有人生共同出彩的机会,每一个人的梦想都要被尊重”。其实,老百姓最可亲、最可敬、也最可怜。他们的梦想很简单,有一套房子,可以不大,也可以装修的很简单,能住就行。但如果作为公务员,在他们去实现这点简单的愿望过程中,还去与他们“不平等”地竞争,还去与民争利,是不是于情不许、于理不合、于法不容?
  
  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国家公务员,应该牢记宗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不要滥用权力,走“歪门邪路”,正道是通过诚实劳动、专心工作,取得合法收入,购买合法房产。不要让老百姓流汗又流泪,更不要伤了老百姓那颗“脆弱”的心!
  
  文/董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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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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