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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探亲假跟“常回家看看”敲竹杠

来源:红网 作者:卞广春 编辑:叶鹏 2013-07-06 0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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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不常回家看老人将被认定违法。对于常年在外地工作的人来说,并非是不想回家,而是假期太少,“连休假都保证不了,我怎么才能常回家看看?”探亲假这一已经存在了32年的假期提法重新引起了关注,但不知道、不敢休、不与时俱进的探亲假制度,引发不少市民的议论。(7月3日《北京晨报》)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年轻人“常回家看看”,年轻人就说“单位不批假”,或者说假期太少,有法律规定但执行时硬不起来。这对远在他乡的人来说,的确是一对矛盾。但这一矛盾,并非不可调和,而以探亲假拒绝“常回家看看”,或要求先处理好探亲假,再实施“常回家看看”,是做儿女的拿法律跟“常回家看看”敲竹杠。
  
  在员工管理问题上,现代企业固然很严格,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害怕员工一走了之不回来,比如赶工期。不过,再严格的企业管理制度,都不可能决意与法律规范作对,也不可能丝毫没有人性化。否则,员工不远万里,背井离乡,为了你心中的愿望与梦想,选择你所处的工作环境和企业,岂不是有一些相距遥远,甚至格格不入呢?换一句话说,这样的企业对你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探亲假和“常回家看看”,都需要依法执行,都需要保证法律的严肃性,但由于这两个法律中的执法主体不同,执行的时间没有冲突,作为企业的员工及作为父母的子女,应当完全有自己的时间与智慧,正确处理好“常回家看看”的要求。企业不批探亲假,你就理直气壮地不“常回家看看”,不是你的智商有问题,就是你的情商有问题。只要你想“常回家看看”,不用说还有一个探亲假的法律规定,就是没有这个规定,你也会有理由有时间做得到。相反,你不想“常回家看看”,再多的时间和法定假期,你也不会想到自己的父母,不会牵挂他们的心理想法和精神需要。
  
  “儿行千里母担忧,母行千里儿不愁!”民间的这一句老话,事实上就是概括了儿女与父母的不同心态。也不要把不“常回家看看”的问题,都推给企业。子女看望父母的要求,只要不与企业生产发生明显冲突,企业一般不会拒绝员工,反而可能因为员工守孝道而给员工提供种种方便。现实中,与自己的配偶或子女见面,很少有人说没有时间。由此可见,能否“常回家看看”,如何处理“常回家看看”中的矛盾,问题不在探亲假,而在于自己。当然,期待法律和企业给“常回家看看”提供更多方便不是错,错在不要拿探亲假跟“常回家看看”敲竹杠。
  
  文/卞广春

来源:红网

作者:卞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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