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遭洪水劫难的地震遗址,叫人不知当如何面对。于是有人称,与其搞这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不如把钱留给活人用,用于灾后重建。的确,灾后重建意义重大,但是不是可以因此而否定纪念的价值?
地震遗址的存在,本身也是灾后重建的关键一环,既是对往生者的祭奠,更是对“幸存者”最生动的提醒与告诫。在世界各地,这样的遗址并不少见,有人为因素造成的灾难遗址,如日本广岛原子弹爆炸遗址和美国“9·11”国家纪念馆;也有自然灾害遗址,如著名的罗马庞贝古城废墟。人们建设并保护这些遗址,不是为了消费苦痛,而是为了把人类的遭遇变成历史的见证,给后人以力量——敬畏自然,保护生态,珍惜生命。
遗址的存在是为了纪念,纪念首先就是要铭记灾害的教训。汶川“5·12”特大地震的发生,向世人展示了自然地质灾害的破坏力,而花费数亿元建设的遗址保护区目前却只有两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这样具有讽刺意味的现实,无疑是对过去教训的遗忘,也是对遗址存在意义的彻底背叛。诚然,地质灾害在震后前5年处于高发阶段,需要20年至30年才能下降到震前水平,花费巨资建设大型的排水系统也确无必要,那么为什么不能转换思路,将纪念馆建至他处?明知命运多舛,而仍将其置于水火之中经受灾难的反复侵蚀,地方政府这样的决策水平如何使人放心?如果仅仅5年后就再次造成人员伤亡,又该如何向逝者交代?这是天灾还是人祸?
从之前的“门票风波”到如今的洪水侵袭,我们更多地看到了地方政府对于旅游商机与政绩形象的考量,而非对生命财产的格外珍视。纪念是为了不忘却,而现实更像是“忘却的纪念”,由此我们看到,对于灾难教训的吸取,远非设立一个纪念馆那样简单。
文/宋鹏伟
来源:红网
作者:宋鹏伟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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