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事业单位“权力就业”自留地这一“瘟疫”的蔓延,提升选人用人的质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不仅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政府的应尽职责。而要想取得稳定、持续的成效,立法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是唯一正确的渠道。
放眼一看就可以发现,与公务员招考相比,事业单位招考可操作空间就大得多,“明考暗招”、“提前内定”目前仍客观存在,明明搞的是“人情招聘”,还要拉一些没有背景的人当分母,不仅浪费感情和金钱,也破坏了社会公平和公开招考的公信力。有的地方招考,还冠以“公开招考”的名义,有的甚至连过场也懒得走,直接以“照顾就业”的名义,依靠层层批示安排就业,事业单位俨然已经成了“权力就业”的后院,留给底层孩子的机会越来越少,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就难以得到更广的落实,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任用科学化和规范化便是一纸空文。
面对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招聘,不论是“看得见”的直系亲属,还是不容易查证的“易子而官”和各种隐蔽的裙带关系,通过立法途径给予解决,相对于简单的行政控制,是一个进步。至少社会相关方面的意见能够得到充分体现,整个公开招考决策过程可以公开、透明。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招聘一般对人才都有特殊的要求,也未必非要搞一个全国统一的考试,也不是要把领导干部亲属全部排除在外。但通过立法来保障招考公平,及时公开招聘岗位和需求,拟聘任人员情况公开公示,不仅可以提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科学性,有效降低社会成本和国家资源的浪费,而且广大群众还能够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发表意见,多管齐下避免立法、行政手段的不足。同时,对于被揭露出的违法违规案例,必须严肃问责,追究决策者、参与者的领导责任。
立法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是个良好的开始,能推动事业单位健康发展,让更多的人充分享有立法带来的好处,期盼立法早日破茧成蝶,把事业单位的问题招聘顽疾治愈,为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助力添翼。
文/泉浩
来源:红网
作者:泉浩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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