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这样的生死状,让人吃惊和震撼。笔者仔细地阅读了报道,其脉络是:上世纪70年代夏家组按照政策无偿但有条件划拨给梅城供销社5亩土地,其条件是让村民统包搬运货物、踩茶包等体力活(当时这是该村主要的经济来源)。近年来供销社负债累累,想转让该块土地使用权,并出售房产,在镇政府、国土资源所的协调下,供销社承诺若转让土地和出售房产,将优先考虑夏家组村民。谁知在镇政府和村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供销社私自将该块土地使用权及房产70余万元卖给了他人。农民的权益受到损害,所以农民想出了用生死状来捍卫自己的权益的法子。
从法理来看,这是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可以化解纠纷。但是,村民没有走法律的途径,为什么村民要用生死状的方式来寻求利益的保护?难道一条命的价值不抵5亩地?其背后一定有更深的“隐情”。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即便目前一亩地的收益并不高,但农民也不会轻易地放弃,因为这是他生活的最后保障。尽管农民年轻的时候可以出去打工赚钱维持生活,但终究有年老体衰的那一天,还得依靠自己的土地讨下半生的生活,所以农民将土地视作生命的共同体不足为奇,他们愿意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可以理解。因此,对待农民的每一寸土地,都要充分地尊重农民的意愿,如果违背农民的意愿“霸王硬上弓”,一定会出大乱子,这是处理农民土地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非常遗憾的是,现在一些干部对动用农民土地重视程度不足,常常引发大问题。
由此还牵扯出另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即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我国城乡差距大,农民和市民享受不同的国民待遇,虽然近年来国家投入巨资逐步解决农民养老保障问题,但与农民的巨大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相当多的农民晚年的生活并不幸福,甚至可以用悲惨来描绘,生活上贫困交加,精神上也缺乏来自子女的亲情关爱,在凄惨中结束劳苦的一生。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保障实际上是难以维持他们最后老年生活,期待国家给予农民更多的保障,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幸福的晚年。
目前,社会上存在一种解决矛盾的普遍模式:“闹事模式”。矛盾存在之初,由于解决矛盾的方法或者机制不到位,或者该解决的不予解决,以至于小矛盾不能消灭在萌芽之中,矛盾不断被放大或激化,最后采取激烈的手段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矛盾予以迅速解决。“不闹出点事来问题不会解决”成为一种信条被信奉,因此社会上存在许多因小矛盾闹出大事端的事件,甚至是影响极坏的恶性社会事件。这种解决问题的模式不能继续下去了,有关部门应该想方设法将矛盾在初期就解决,千万不能等“闹事”后再解决!一定要建立一种机制,矛盾在哪个部门没有有效化解而被激化,根据激化后造成的后果追究相应部门领导责任,只有这样,矛盾在激化前给予解决才增加一把“安全锁”。此次村民立生死状不能排除受这种解决问题模式的影响,这需要我们引起高度重视。
村民立生死状折射出许多社会问题,只有深入解决隐藏其后的问题,“生死状”才会逐步消失,我们期待社会矛盾都在法治的基础上有效解决,这样社会才更和谐稳定。
文/姜文来
来源:红网
作者:姜文来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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