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新问题,建立新制度,取得新效果”是湖南省委对全省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具体要求。从问题、制度、成效三方面入手,在“新”字上下功夫,湖南的教育实践活动变得更加清晰可行、生动活泼。这体现的正是湖南省委促发展、保民利、抓落实的一贯为政作风。
解决新问题,要从关心群众的新期待上着手。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旨在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优化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决策。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第一位的任务,就是要深入群众之中,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认真倾听群众新诉求、新期待,找准并解决好存在的新问题,比如发展不力的问题、金钱至上的问题、损害民利的问题,必须通过反复查摆问题、督促整改,把这些问题切实解决好,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党员干部”、“关心人民群众”、“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目标,形成凝心聚力、上下齐步、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建立新制度,要在给群众带来实惠上做文章。好的决策需要好的制度来保障、实现。要通过制定新制度,来统筹、规范、推进教育实践活动,让党员干部受到实实在在的教育,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只有以制度的形式,把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量化”、“实化”,才能避免教育实践活动“重形式”、“走过场”,才能抺去群众心目中“喊得多”、“做得少”不良印象,让广大群众感同身受教育实践活动衍生的深刻变化和重大成果。
取得新实效,要从群众满意度上找答案。群众是否满意,始终是我们工作得失成败的重要标准。要多出“谋发展、保发展、促发展”的好招,常支“排民忧、解民难、帮民富”的实招,把教育实践活动内化为促进“三量齐升”、推进“四化两型”、实现“两个加快”和“两个率先”的不竭动力,从而推动湖南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提高全体民众的幸福指数,实现湖南经济社会的大发展。
文/时均
来源:红网
作者:时均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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