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罚款罚不出“如厕文明”

来源:红网 作者:晴川 编辑:叶鹏 2013-08-19 23:15:26
时刻新闻
—分享—
  羊城晚报记者从最近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并将从9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将深圳市的公共厕所分为市政公共厕所、社会公共厕所和协议公共厕所三大类。《办法》规定,在公厕随地便溺将被罚百元。(8月19日《羊城晚报》)
  
  小厕所,大世界。厕所状况如何,往往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虽然各地的很多厕所都写有诸如“上前一步”、“入坑入池”、“来也匆匆,去也冲冲”的醒目温馨提示标语,可是不自觉、不知羞者还是大有人在。整治厕所,看似小事,实乃大事,非常必要。深圳专门出台《办法》,某种程度上并非小题大做。
  
  不过,细细看下来,这个《办法》的确如网友担心的那样:难以执行。不说处罚是否有难度,单就抓现行就颇吃力颇尴尬。
  
  其一,吸烟好抓,乱涂乱画也不难,毕竟需要一定时间,只要身着便装,尾随而入。可是,如果是封闭的厕所,又该如何?坐守?一等客人结束,立即破门而入仔细检查,如此恶心的活,派谁去扮演这个如“特务”般的猥琐角色?装监控吗?不仅有侵私权之嫌,执法成本也不能不考虑。
  
  其二,便溺随便,啥叫“随便”?如果不是故意而“随便”,比如姿势歪了斜了,或者急得像那位在火车上就地解决的那位大姐,是不是太委屈罚得太没道理?众目睽睽之下,当然会愿意拿钱“消灾”,哪怕口袋再干瘪(如果口袋真空空如也该肿么办还真是个问题),但也很难保证个别不怕罚的促狭鬼“不找零钱再来一次”的尴尬。
  
  文明素质高下体现在是故意为之,还是无奈为之。有些文明更不是靠罚就能罚出来的,比如像“三急”之最急的“内急”。人性化的关怀,有时候比单纯罚款更有效。与其如此苛刻地逮住罚款,不如多增加宣传,多张贴标语,多增加巡查频次。即便不幸被逮,哪怕让其清洗秽物也比罚款强许多。谁没有个脸皮面子?尤其这样不堪的事体,被逮住就已经很丢人了,估计很长时间内都不会再有第二次。一律罚款,是不是显得机械简单,为罚而罚?
  
  如何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某种程度也是一个城市的治理水平和智慧的反映。但一谈治理就想到以罚代管,这不是智慧,是懒政,只能让人大倒胃口。一个可笑标准的出台,总是某人的劣质思维的曝光。数苍蝇标准、数蚊子标准已经在人们的笑声中一个个退场,《办法》难道就是为了及时补充,为坊间续上笑料谈资吗?
  
  趁早把《办法》收了吧!有这功夫,多在增加厕所数量上多想想,在减少如厕困境上多找些纾解的办法,这比什么都强。
  
  文/晴川

来源:红网

作者:晴川

编辑:叶鹏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3/08/20/3117917.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