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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会否成为裸官出逃的新版本?

来源:红网 作者:晴川 编辑:叶鹏 2013-09-12 0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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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审计局一女副处长王卫华赴比利时半年不归,近日被辞退。但与近日多宗官员“外逃”事件不同,据了解,该副处长被辞退主要是因私人原因。知情人士称,“她嫁给了比利时人,不想回来了。”因为广州市审计局外资与农业资源审计处有“外资”名头,她出国未归一事难免引人遐想。不过知情人称“这次事件,与王卫华的分管领域没有关系”。(9月11日《南方都市报》)
  
  从新闻描述看,广州有关部门对出境女副处长的处理是有理有据的,尤其断然拒绝她的境外请辞而作辞退处理,看起来还很严格。但这并不能消除公众的种种猜疑,比如,女副处长是否是裸官?女副处长外嫁主管部门是否知晓等等。
  
  既然是出境结婚,当然已经离婚,因为有儿子且又在国外读书。这就完全符合“裸官”定义。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之规定: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女副处长虽非正职,但却分管“外资”领域,这正是被坊间视为“油水厚”的肥缺,既“重要”且“敏感”,那么,这里是不是就存在一个用人失察的问题?何况,谁犯病谁吃药,出境与分管领域有没有关系这还得由女处长说。主管部门急吼吼地越俎代庖妄,难免有撇清自己之嫌。
  
  而且,作为人到中年的副处长,再婚绝不是小事,尤其是涉外婚姻。如果有关方面真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恐怕也不会低调到连领导都被隐瞒的程度。普通人都能看出她的举动反常,官方反应居然如此迟钝,让人产生揣着明白装糊涂的遐想就一点不奇怪。
  
  另外,按照广州市公务员涉外婚姻相关规定:因私护照由单位人事部门保管,出境必须申报。既然有关方面始终暗示她的出国完全符合程序正义,那么,她到底有没有申报?有必要将她的亲笔申报公之于众。同时,再查一查她到底有没有递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本人无配偶证明”。这个查起来没有一点难度。
  
  记得杨湘洪案发时,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赵洪祝说过:官员出国不归必有重大问题。这位女副处长外嫁不归是否“有重大问题”?我们尚不得而知,或许是个例外?毕竟,爱情有魔力,“为了爱情”疯狂到失去理智,在小说里多的是。不过,这件事却提醒我们:具有私密性的外嫁会不会成为裸官出逃的一个新版本?值得警惕。
  
  对于外嫁女,中国自古就有回门省亲的老传统。在此笔者发出诚挚邀请:女副处长能主动回来一趟而不是派人去请?哪怕来回费用由我等网友承担。把事情说清爽了,顺带也感谢一下领导的“理解”还是很必要的。一辈子背个黑锅,免不了要做噩梦的。不知道她敢不敢回来?
  
  文/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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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晴川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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