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络曝光拥有22套房产并经查实,“房叔”蔡彬因此“走红”并进入纪检部门的视线,如今“房叔”被法办,罪名却与房无关,这岂非是“房叔”名不副实?房产既然合法,蔡彬被查的破绽到底出在哪里?案情令闻者错愕的逆转,需要清楚明白的交代,才能便于社会公众理解。
对于22套房产来源的可疑,没有被纳入指控中,主审法官表示,没有证据链条能证明蔡彬是通过受贿所得。而且,该名法官称,蔡彬的22套房产大部分都是1999年到2003年所购买,当年天河北的房价是四千到五千元一平方米,南沙一套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也就9万元左右,作为处级干部的蔡彬工资收入可以购买这些房产。姑且承认,广州十多年前的房价相对便宜些,可是一二十套房子最低也得一二百万元的价格,能够支撑如此大手笔买卖,当时的处级干部合法收入究竟该有多高?何况还有那些高价位的房产该如何解释呢?
犹记得,在2011年的广东两会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袁古洁发言时称,自己的工资买不起一个商品房,自己17岁的儿子与奶奶睡上下铺。袁古洁曾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是副厅级的干部,同为广州市的领导干部,同样以合法收入来衡量,一个副厅级干部买不起一套房,一个处级干部却能买入22套房,购买力错乱的奥秘究竟在哪里?
“房叔”犯罪与房无关的结论,与网络举报和公众关注的出发点不符,与房产合法性判定的常理不符,审判机关应该公布严密的论证。在普通百姓“一房难求”的困境面前,轻易推断蔡彬合法收入足以购买22套房,对干部合法收入的判定缺乏严肃的态度,对蔡彬违法违纪嫌疑缺乏严谨的剖析,不利于“房叔”案件彰显惩前毖后的法治效应。
即使身为罪犯,也该拥有合法的权益和合理的尊严,如果蔡彬的房产真是合法收入所购买,就该向社会广泛澄清事实,为他洗清在房产上背负的“冤屈”,为领导干部合法收入正名,也为全社会贡献一个善于理财的榜样。凭借合法收入就足以坐拥多套房产?蔡彬购房过程中的神奇经验,非但让其他领导干部看到轻松购房的希望,普通百姓也可以学习宝贵经验,岂不是为破解“居者有其屋”难题作出巨大贡献?讲清、讲透购房“秘笈”,是蔡彬自证清白的机会,更是审判机关的法律责任。
文/许晓明
来源:红网
作者:许晓明
编辑:叶鹏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