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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在企业兼职新规”围起制度“防火墙”

来源:红网 作者:于彪 编辑:艾伦 2013-11-01 00: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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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组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提出党政干部未退休不得在企业兼职,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兼职不得超过1个;连任不超过两届;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10月31日《新京报》)
  
  在如今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最怕的莫过于干部“官商两栖”,穿上制服是“裁判”,脱下制服是“球员”,一边参与市场竞争,一边又掌管“行政大权”,久而久之,极易导致官僚资本的形成,与民争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在职官员在企业兼职容易滋生权力寻租、声望寻租等腐败,导致不公平竞争的产生。一边在国家机关担任公职,一边在企业任高管,为了维护企业的利益,权力必定或明或暗地“拔刀相助”,权力与利益合体之下,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难免会被打破,利益受损的只能是市场经济的弱势一方——民营企业。本次《意见》中“未办退休手续禁在企业兼职”正是为公平正义的市场经济环境保驾护航,是市场经济环境的“防火墙”。
  
  另一方面,企业发放薪酬多是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方法来分配,企业利润多,报酬就高,并且同等情况下,企业高管的薪金通常比领导干部的工资高得多,这样的“激励机制”在前,如果允许兼职干部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等,被允许到企业兼职的干部则很容易站不稳立场,把到企业“兼职”变成“全职”。重心改变下,从政多年的“权力磁场”则极易沦为企业利益的“服务员”。禁止兼职干部在企业领取报酬,实质上也是对干部的一种变相保护,是干部作风的“防火墙”。
  
  干部到达退休年龄,身体、思维等各方面已经是到了需要休整的时候,退休干部到企业“兼职”,本身就是对自身能力和时间的挑战,如果兼职过多、过久,先不论工作能否干好,身体能否吃得消都是一个问题。“兼职不超过1个,连任不超过两届,年龄界限为70岁”的规定堵死了身兼数职、长期兼职的漏洞,是对企业负责,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防火墙”。
  
  2000年以来,中组部和中纪委都相继印发过相关文件,对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管理,此次中组部印发的《意见》,则是对以往文件的深化和补充,进一步收紧了管理官员的绳索,划出了公权活动的“红线”,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和公权力管束的决心。但从长远来看,官员在企业兼职的积弊要得以真正清除,恐怕还要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细化制度执行标准、畅通民意表达、落实惩处措施等方面下功夫。
  
  文/于彪

来源:红网

作者:于彪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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