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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改革是法治文明的进步

来源:红网 作者:柏文学 编辑:艾伦 2013-11-12 0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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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始于2005年的信访排名制度,因为与地方党政领导升迁直接挂钩,造成地方信访压力很大,被指导致各地信访部门不惜采取各种手段“截访”,甚至雇佣“黑保安”,设置“黑监狱”,发生恶性事件。中国信访制度正在进行重大变革。新京报记者近日从权威部门获悉,国家对各省市不再搞全国范围的信访排名、通报,有关部门确立了“把矛盾化解在当地”的新思路。(11月11日《新京报》)
  
  信访排名制度的初衷在于,防止下级政府懒政。通过对下级政府形成强大压力,逼迫下级政府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缓解在本地,而不是转移上交了事。信访排名制度的实际效果,导致下级政府恶政。各地针对上访者的“学习班”如火如荼,“被精神病”的丑闻层出不穷,各种“截访”手段五花八门,“黑保安”、“黑监狱”无所不为,恶性事件风起云涌。有理上访的,无理上访的,被压制的,被收买的,总之,正义不在,公平不来,信访不信法更成信条。
  
  信访排名制度的取消,有利于提高法治文明。有人说,中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矛盾凸显,纠纷更多。言下之意是,信访量巨大,目前是必然的。其实,即使不在转型期,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利益纠纷总是存在的。任何社会历史时期,如果利益关系调整不当,总会导致矛盾积累、激化、冲突。所以,取消信访排名制度,应当基于依法治国、提高法治文明水平的理念。信访的实质,始终在行政体系内循环。信访不信法,反证着法治文明不到位。
  
  实际上,法治文明才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保障,甚至法治就是政治文明的核心。政府也要在法律框架内执政。准确说,政府更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从这个基本点出发,那么,上访者所揭示的矛盾纠纷,如果是法人之间、或自然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政府首先基于自身职责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了,就应当劝其诉诸法律,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政府完成自己的职责之后,便也全身而退,不得干预司法秩序。这也是“小政府、大服务”所要求。
  
  如果上访者所揭示的矛盾纠纷,是与政府本身利益相关的,那么协商解决不成之后,也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政府可以主动诉诸法庭,更应当诉诸法庭。政府对法庭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上级法庭。政府更应当带头遵守法律的最终判决,成为信仰法律的榜样,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当然,法律也总是不完善的,但全体社会成员包括政府,都应当使得法律意图指向正义。所谓正义,就是“不管是谁,一视同仁”。不妨期待,信访制度的改革能促进法治文明。
  
  文/柏文学

来源:红网

作者:柏文学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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