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爱幼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讲的就是这个理。老人跌倒是常有的事情,老人跌倒后有人扶起也是人之常情。如果一个老人摔倒在地,没有人理会,该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世界。而这个世界更为可怕的是老人摔倒被扶起来后赖上搀扶的人频频发生,让搀扶摔倒老人成为新闻。“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究竟是人老了就变坏还是这个老太婆天生就是这个德性,坏人变老了?对别人的“见义勇为”不但没有感恩之心,却“恩将仇报”的说孩子们是肇事者,不知感恩枉为人,更枉为一个老人。人的良知不能随着年龄的增大而减小,最后泯灭了良知。
蒋婆婆为什么泯灭了良知,反咬是孩子们撞了她?“老人在医院检查后确定为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从报道来看,蒋婆婆的儿媳说,老人是在家中洗澡时摔倒的,老人儿子说,这么说是为了通过医保报销老人的医疗费。“住院半个多月,共花费医疗、护理等费用2万余元。”从蒋婆婆家人的说辞中不难看出其中的破绽,那就是医疗制度的缺憾。“只有说自己摔倒,才能使用医保。”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11月16日,老太家人背着她找到其中一名儿童江某家,老人就这样“赖”着不走,整整两天让儿童的家长不胜其烦。能做出把受伤老太婆孤身丢小孩家,这家人就绝非善类。为了得到医药赔偿竟无耻到这种地步,不惜诬陷纯真善良的孩子。你们这样做不但伤害了孩子幼小纯真的心灵,也伤害了社会的爱心。难怪有人调侃老人年轻的时候是“放鹅(讹)”的,到老了也坚守职业情操——“放鹅(讹)”到底。
世界上有两种东西比金钱更重要。今天摔倒了“以怨报德”,明天摔倒了很可能横尸街头,不是人间没有爱,是人间的爱被“讹”杀了,也扼杀了孩子心灵深处向善的美德。然而,“扼杀”爱心的不只是“反咬一口”的讹诈,还有道德,乃至法律。南外镇司法所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对当事双方给出了建议:医疗、护理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其中1万元分为四部分,3名孩子家长及太婆一方各承担四分之一,剩余的由太婆一方自行承担。这种各打50大板的调解实际上是不作为,如果接受了司法所的提议赔偿,那在孩子的心目中会留下这样的印象,我做了好事还害得父母赔钱,那以后再也不要做了。司法部门应该警醒,你所谓的大事化小,改变的是三个小孩的人生观,价值观,不仅仅2500元价格能衡量的。
2013年11月22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对“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贴文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查。现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且伤者蒋某某的伤情系事发日(6月15日)形成,与网上流传的伤者在几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医院病历证明)。综合调查相关情况,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违法人员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摔倒的老太太“以怨报德”,不只是泯灭了良心,而是泯灭了公德,有背于道德,公理,人性,与国法不容。法律是公正的,还了三名做好事孩子的清白,使他们受伤的心灵得到了不小的安慰,也让揪心难受的孩子家长和公众舒了一口气。对于“做好事被讹”,问责不能手软,法律当好社会道德的保护神,每一个做好事的人,就不会有后顾之忧,那些企图讹人钱财者,也才会知难而退。
再讲句公道话,说老人摔倒后被他人救助反咬一口破坏了社会风气,未免有失偏颇。为什么那么多的老人跌倒后“扶不起”,“好心当成了驴肝肺”只是一个层面,更深的层面是老人没有意外伤害保险,出于不得已为了高额的医药费而去“以怨报德”,正是这种主观上的不得已,才造了成社会的无序,道德的沦丧。
文/樊耀文
来源:红网
作者:樊耀文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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