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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腐败应成事故追究的“规定动作”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艾伦 2013-12-18 0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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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副市长批烂尾楼大火:查查领导干部有无腐败。广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主管广州市消防工作的广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谢晓丹,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张小宏从大火现场直接到会场开会。谢晓丹在会上痛批:“失火的建业大厦消防整改有什么用?!有没有腐败?当官不能太潇洒!”他表示,接下来事故原因要调查,业主、监管、审批都有责任。还要查一查除了渎职外,领导干部有没有腐败问题。(12月17日《新快报》)
  
  出了火灾等安全事故,一些地方的惯用“灭火”套路大致相同:重点突出“领导重视”、各级干部“积极抢险”、受到损失的群众“情绪稳定”,有的甚至还“丧事喜办”,趁机树立若干“先进典型”,轰轰烈烈搞起了“表彰大会”。息事宁人、蒙混过关成了第一要务,偏偏有意无意忽略了最重要的隐患整改和责任追究。
  
  跟其他一些安全事故后某些领导的做派相比,广州副市长“查查领导干部有无腐败”的态度虽不能说是“震耳发聩”,也足以令人耳目一新。他敢于这样说,不止是出于“勇气”,更是建立在熟知情况、头脑清醒的基础之上。据广东消防网办事服务大厅投诉信息显示,2010年12月2日,建业大厦的业主古先生曾经向消防部门投诉称,建业大厦在未经消防验收的情况下,信龙公司将整栋大厦出租用作仓库,储藏易燃的鞋类和服装,大厦内电线乱拉甚至有员工在大厦内明火煮食,存在严重消防隐患。而据越秀区信息网显示,就在一个多月前的10月31日下午,越秀区副区长许作来带队对消防隐患重点单位——起义路建业大厦鞋仓进行了督导检查。许作来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建业大厦消防整改的监管力度,指导该大厦管理公司开展消防隐患整改。举报、核查、处理、督导、整改,所有这一切,都没能阻止火灾发生。谁在敷衍塞责?谁该为此负责?
  
  不少安全事故与其说是“天灾”,不如说是“人祸”,其背后往往隐藏着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职失责的问题,有的还事涉腐败。深圳舞王大火是这样,山西襄汾垮坝事件是这样,其他很多事故也概莫能外。或许正是有了腐败行为的存在,所谓的验收和监管形同虚设,成了“睁只眼闭只眼”的游戏;正是有了腐败者的保护,偷工减料、违法经营等丑陋行为才有了滋生蔓延的土壤。面对事故,地方政府在做好善后处理的同时,更要严查其背后隐藏的诸多问题,尤其是有没有保护伞从中作崇。只有一查到底且举一反三,从根源上堵住安全事故发生的漏洞,才能真正保证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
  
  基于此,“查查领导干部有无腐败”应成为所有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动作”。
  
  文/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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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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