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业税征管领域里,发票既是收付款凭证,是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征收管理活动的基础和凭证。消费者是否向商家索要发票成了国家税款能否足额入库的重要保障。北京是中国大陆地区最早实行有奖发票的城市,随着明年1月1日北京取消有奖发票,相信这种特殊的税收征收管理方式会逐步淡出市场。
在很多人眼里索要发票就是为了公款报销,而享有公款报销的权限的人毕竟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人拿着发票没有任何用处。在现实消费中,发票的索要数量是极低的。有奖发票的设立就是利用博彩心理鼓励消费者向商家索要发票,调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后促进商家依法纳税。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实际运行中,有奖发票涉及税务机关、商家和顾客的三方利益。虽然税务机关的初衷在于通过有奖发票监管商家,但商家可能会把原本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部分让利于顾客,从而达到顾客不索取有奖发票的目的。不开发票,商家就给你打个折或送小礼品,要能抵挡商家糖衣炮弹的诱惑,必须发票的中奖频率和额度要更大。很可惜,微乎其微的中奖率,浇灭了消费者的热情,还不如商家给个折扣来得实在。有奖发票刮奖区总是“谢谢您”,同时不要发票可以打折或送礼……博弈时消费者也会权衡利弊,有奖发票制度的运行不如制度设计者想的那么一帆风顺。
资料显示,有奖发票才推出时,仅2002年8月,北京市有奖发票兑出的奖金在6万元左右,而8月份的税款增长则远远高于奖金发放额。许多餐馆老板反映,有奖发票刚实施的时候,有80%以上的消费者都积极索要发票。10多年过去了,可能大多数人跟我有同样的感觉,“谢谢您”常见,小奖难觅,高额奖金却始终是个传说。发票是否有奖只是个噱头,提不起太多兴趣了,有奖发票已然沦为了鸡肋。
设立有奖发票还有个初衷是培养消费者索要发票的习惯,10多年了该养成的习惯早该养成。再说,有奖发票只是用于养成“索要发票”的习惯,不是用于对纳税人的直接鼓励,有奖发票可能无助于培养良好的纳税意识,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纳税意识的培养与形成机制。
有奖发票最大的问题,还不在于总是“谢谢您”,或是不利于纳税意识的培养,而是法律上的一笔糊涂账。《税收征管法》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征税是国家行为,有奖发票更像是商业销售激励,国家凭什么给消费者“返利”?凭什么将取之于民的部分税款作为奖金来支付给某些中奖消费者?有奖发票并没有法律上的授权和依据,是该寿终正寝了。
文/普嘉
来源:红网
作者:普嘉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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