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打孩子这事儿,既然常常被视作一种教育方式,甚至还有“打是亲”的说辞。就算是下手重了点,但终究是亲生父母,血浓于水,对于平日里这类家庭暴力行为,外界似乎也不好干涉过多,就算管了也未必就管用。君不见,一名2岁男童被殴打,甚至烫掉头皮,但在其父亲看来却并不算个事儿,伤童父亲不仅矢口否认其家暴行为,并口口声声称这是在教育孩子,而且“下手很轻”,至于孩子的累累伤痕,全怪孩子的皮肉太嫩。“下手很轻”,居然已经皮开肉绽,惨不忍睹,一旦哪天不小心下手重了,后果还真是更加不堪设想。
不过,尽管虐童父亲并不承认,但无论从受伤男童的惨状,还是姐弟几个更加令人震惊的生存状态来看,这是不折不扣的家暴行为,而且类似的家暴其实早就是家常便饭。不可否认,正如醉酒者多半会说“我没喝多”,让家暴者自认家暴,也同样绝非易事。然而,即便伤童父亲自己没有意识到其暴力行为,也绝不意味着虐童行为就从未露出端倪。事实上,女房东多次看到孩子带伤,甚至曾多次报警,但派出所民警也只是教育了事。于是,当救助受虐儿童的机会一再错过,等到虐童虐出了大事,事关孩子生命时,才引发关注,但往往为时已晚。
而现实中,因为来自父母的家庭暴力,而导致儿童受伤、死亡,并形成严重心理创伤的情形,并不少见。真正出于未成年人利益考量,对于任何虐童迹象,都需予以关注并深入调查。一些因为家庭暴力而导致的人伦惨剧,其实早已释放出危险信号,假如对能够及早干预的话,这些悲剧,原本应该有望被及时遏制并得以规避。
无论如何,假如说在其他时候的确有谨言慎行的必要的话,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恰恰需要有“多管闲事”的意识。正因为未成年人还不具备保护自身权利的能力,甚至连求助和维权这些意识都不可能具备,非要等到未成年人自己去主动维权,周边人员和法律才做出响应,其实已然注定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口惠而实不至”。而在国外,任何人发现未成年人受虐的任何蛛丝马迹都可以直接向警方举报,警方也会立即行动并质询相关人员及其监护人,只要涉及家暴,监护人不仅会失去监护权,甚至难免牢狱之灾。可见,真正意义上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其实更需要社会的主动关注与法律的主动伸手。
此外,对于未成年人父母的监护资格,这些对于未成年人权益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同样需要格外关注。在这些方面,国外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其实都有着事无巨细的规定,一旦发现监护人身份不适,或是有可能对孩子的权益造成不利,都会被剥夺监护权,这种未雨绸缪的提前干预与保护,甚至往往看似有些过度。相形之下,国内在这方面做的,显然还远远不够。
从这个意义上说,面对屡屡发生的虐童事件,仅仅是事后介入调查,其实已远远不够。如何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前置,对于存在家暴的家庭,又该如何提前介入,对于虐童的监护人,如何剥夺其资格并寻找替代监护者,或许更值得反思。
文/武洁
来源:红网
作者:武洁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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