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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礼神器”里三只该拍的苍蝇

来源:红网 作者:晴川 编辑:易木 2014-01-14 0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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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中央纪委屡次发文,严禁节日期间公款送礼、吃喝等。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单位和个人“暗度陈仓”,运用网络交易逃避监督,而且,送礼与收礼互不见面。因为无需见面可以随便开具发票电子礼品卡并称为“送礼神器”。(1月13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在电子购物中,本来就有代付款和更改收货地址的功能,也即,甲购买的商品,完全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乙家,这就为变相行贿受贿打开了一条道。某种程度上,这跟所谓的“送礼神器”很有一拼。很可惜,这并没有引起足够注意,甚至由于过于隐蔽和举证难而未被公众认知、说破。送礼神器可谓变本加厉,电商已经成了赤裸裸的掮客,更是事实上的销赃者。无疑,这是一只该拍的苍蝇。
  
  从本质上而言,礼品卡与现实中的赠送购物卡完全一样,都在中央三令五申禁令之列,因而,穿上再花哨的外衣,都难逃行贿之实。为实现某种目的,不惜拉拢腐蚀干部,更为法所不容。购卡赠送者,显然是第二只该拍的苍蝇。
  
  苍蝇之所以叮蛋,是因为蛋有缝在先。这个缝隙就是为官者手中的权力。虽然权力的滥用空间正变得越来越小,但那位环保局局长的“分分钟可以搞垮一间厂”并非多么夸张。如果企业的生死能由自主掌控,何须送礼?说到底,某些手握权力的为官者,恰恰是滋生其他苍蝇的温床。收礼者才是更该被拍的第三只苍蝇。
  
  苍蝇扑面,必须找到“灭蝇神器”。电商之所以敢于乱开发票,就在于有关部门工作做得不够细致,不彻底。如果能跑在违法者前面,谁购买,买什么,明明白白而不是一笔糊涂账,岂有购买者的肆意妄为?而持卡卖卡者,本身就表明其来路不正,为何不能顺着这条举报线索追下去?礼品卡存在也不止一年,如果对买卡者实行实名制登记,只要查一查谁在用,也能收到神效,何以不能?另外,购卡者的资金来源也是个问题。单位大方购卡,资金多半来源于“小金库”。可是早在2009年我国就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为何现实中有法难依?漏洞难填?甚至死灰复燃?这些都值得好好反思。
  
  正所谓“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对付那些心中没有法律只有“办法”的贪官,还是那句话,就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权力看管不好,送者依然敢送,收者照收不误,一个神器灭了,必然还会诞生里一个“送礼神器”。
  
  文/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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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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